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工作总结及工作打算(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一、2021年工作总结
2021年,信访室按照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七次全会的部署和要求,坚守监督执纪执法第一个关口、第一道程序的职能定位,努力在服务群众、服务监督、服务决策上下功夫,持续推动信访举报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抓实受理办理工作。2021年信访室共受理信访举报xx件,其中检举控告xx件;
建立旬报机制,向监督检查室移送县管干部检举控告xx件。疫情期间,电话和网络受理方式全时值守、渠道畅通,xx件涉疫举报实现即收即转。承担xx多个县直单位信访举报录入扫描任务,实现全县录入扫描全覆盖。开展“三多”信访举报专项整治,组织全县排查“三多”举报xx件,化解xx件,本级梳理xx件“三多”举报全部办理。
(二)深化信访综合分析研判。坚持集体研究,全员参与,组织召开分析例会xx次。从标注重点目录、规范问题分类、素材积累等基础工作做起,建立信访综合分析机制,每季度向常委会报告信访举报情况,全年形成专题分析xx篇。向巡察办、党风室、监督检查室提供综合信息xx余批次;
坚持每季度向委主要领导、每月向案管室提供县管干部问题线索,为领导决策和监督执纪提供参考。
(三)全力做好来访接待工作。从严密接访流程、规范接待用语、完善防疫措施等细节严起,不断强化标准意识。实行“全员接访”“轮流化访”和上午提前1小时门口“导访劝返”工作模式,建立来访接待“四心工作法”和业外访“四告知”制度,减少群众候等时间,展示窗口良好形象。全年接待来访群众xx人次,劝访xx批次,实现零投诉。制定《疫情常态化来访接待工作方案》《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与信访局、公安局建立协作机制,及时稳妥处置异常访xx批次,做到安全无事故。
(四)合力推进平台建设。对标对表中央、省纪委监委部署方案和建设要求,会同、配合信息技术保障室等部门,印发《xx县纪检监察系统检举举报平台推广部署工作落实方案》《xx县纪委监委检举举报平台处置子平台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制定相关子平台部署方案和管理办法xx项;
先后完成xx人次系统操作培训;
下发通知、应用提示、进度汇总、情况报告xx余次。截至目前,平台xx项建设任务已全部完成。总体进度符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纪委《方案》要求。
(五)强化工作指导质效。结合日常工作抓指导,通过网络、电话、视频等载体下发通知和情况通报xx次;
在内网平台开辟经验交流专栏,刊发经验做法和工作成果xx余篇,推进资源共享。瞄准重点任务抓指导,围绕学习贯彻《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印发贯彻落实意见,细化xx类xx项任务,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部室;
完善制度规范抓指导,修订信访举报工作规程,制定核实告知、录入扫描、检查督办等制度规范xx项,形成制度《汇编》印发镇街纪工委和派驻机构参照执行。
(六)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党建引领,坚持支部党建、信访分析、来访接待“三例会制度”和“固定学习日”活动,推进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整合。紧跟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变化,对接纪法衔接要求,组织全室学业务、学法规,开办“微课堂”,xx名同志作为主讲人分享学习心得,在深度交流中实现共同提升。
2021年,我室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四个方面问题:一是精准受理还有差距。精准发现问题能力不强,信访举报初始研判标准还不高,问题分类、线索拆分、分流转办质效仍需提升。二是综合分析质效不高。分析模式相对固化、不够灵活,全员分析、主动分析意识不强,服务监督和服务决策的成果不多。三是检查督办力度不够。实践中存在检查频次低、交办数量少、督办能力弱、办理时间长等问题。四是平台应用能力不强。系统运用大部分处于初始阶段,对系统功能的深度应用不够,应用率明显低于联通率和部署率,检举控告件全流程线上办理还未真正实现闭环。
二、2022年工作计划
2022年,信访室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并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五抓五服务”为主线,充分发挥处理检举控告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基础性作用和信访监督作用,推动全县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抓受理办理,服务监督执纪执法
1、强化政治监督。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强化政治监督和突出“见人见事见效”要求落实到处理检举控告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认真受理办理涉及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执行情况,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战略举措落实情况,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情况,以及各镇街各部门履行职责使命情况的检举控告,为开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提供有力支撑,充分发挥问题线索“主渠道”作用。紧盯“关键少数”,定期梳理排查涉及县管干部特别是“一把手”问题的检举控告,有效建立起重点检举控告清单,为强化“关键少数”政治监督提供精准信息服务。
2、强化精准办理。全面规范受理办理工作,扎实做好检举控告径送、移送、转送工作。严格落实涉及县管干部问题线索类举报流转可查询、可追溯的反馈机制,实现检举控告处理工作全流程闭环管理。健全疑难复杂信访举报件集体研判机制,准确运用纪法“两把尺子”,精准识别区分业务范围内外事项,精准研判、有效剔除重复检举控告、挂牌、无实质内容等非问题线索类信访举报件。
3、强化督查督办。加大检举控告交办督办力度,深化交办督办结果运用,分析典型案例、提出监察建议、推动问题整改,切实增强“交”的权威、发挥“督”的优势、落实“办”的责任。加大日常督查力度,强化重点件发函督查,紧盯信访件日常受理情况,健全转送件办理情况监督检查机制,对转送件的签收补录、分流转办情况进行常态化督查,并将督查结果定期进行通报,督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制。
(二)抓综合分析,服务领导科学决策
1、注重提升分析质量。坚持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工作要求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信访举报综合分析就服务到哪里,及时跟进各级要求,把准分析方向,突出分析重点,优化分析格局,加强与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察等情况的联系印证,充分发挥政治生态“晴雨表”作用。进一步完善“周、月、季、年”综合分析制度,深入分析信访举报整体态势和基本特点,探索剖析问题和表象背后的体制性机制性政策性问题,使分析更有深度和参考价值。针对信访举报中的情况和问题,结合纪检监察机关职能职责,提出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不断提升分析质量。
2、注重开展专项分析。围绕镇街、部门、政法系统等重点部门、重点领域开展专题分析,准确反映地域特点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分析部门(单位)政治生态,做到精准“画像”。对反映的典型性、普遍性、苗头性问题,及时提出有针对性的工作建议,有效发挥信访举报权力运行“观察哨”作用,做好信息素材日常积累和定期梳理工作,把握“时”“度”“效”。
3、注重分析成果应用。围绕信访举报分析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与党风、案管和相关纪检监察室等部门进行会商,向上及时向上级纪委和县纪委常委会报告信访举报、政治生态情况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服务;
向下及时将信访举报反映的主要问题和日常监督发现的相关情况发函反馈给镇街和部门党组和派驻机构,促进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同向发力,推动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依规依纪依法处置到位,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三)抓深化“四访”,服务广大人民群众
1、持续推进深化“四访”活动。深入实地督导,推进落实开门接访标准化、全员接访规范化、带信下访制度化、入户走访常态化,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监督于问题未发生之时,充分发挥联系群众“连心桥”作用。加强部门协同协作,积极推进纪委监委与信访部门统一设置、管理接访场所,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保证群众来访“只进一扇门”。按照“先软化、后转化”要求,扎实做好群众来访接待工作,做到初次来访举报及时受理到位、诉求无理及时解释到位、业务外问题及时引导到位,让群众感到有温度、有收获。
2、持续开展“找差距、抓落实、解难题、化积案”工作。聚焦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等重点领域,推动对难题积案“存量”和“增量”进行再起底、再排查,持续深入开展“找差距、抓落实、解难题、化积案”工作,扎实落实信访联席办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业务范围内重复信访、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推动突破“难、硬、重、新”工作行动落地见效。着力补短板、强弱项,持续防范和整治信访举报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决防止死灰复燃、卷土重来;
着力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不断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和群众基础。
3、持续加强联合会审工作。聚焦群众进京到省重复越级访检举控告,会同政策法规、纪检监察、案件审理等部门,对下级办信质量进行现场联合会审,不断细化、实化工作要求,压紧压实基层办信责任。
(四)抓信访保障,服务社会和谐稳定
1、加强重要时间节点信访举报保障。认真部署全国“XX”、XXX召开、省“两会”和中央纪委全会、省纪委全会等重要时间节点期间的信访举报保障工作,加强重点人员和重点问题风险隐患清单的动态跟踪管理,扎实做好“双交办”工作,督促落实属地责任和化解稳控措施,确保做到“三个不发生”,全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2、加强重要信访举报应急处置。健全信访举报应急处置预案,强化与信访、公安、卫健等部门工作联动,并常态化开展实战演练,有效提高应急处突能力。密切关注信访扬言等突发情况,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置到位。充分发挥举报电话时效性强的优势,快速妥善处置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
3、加强合法权益保护。着力完善“信、访、电、网”工作体系,不断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依法保障群众检举控告权利。探索构建“鼓励实名、澄清正名、严查诬告”的全链条信访举报工作机制,督促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做好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的意见》及省《实施办法》、县《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实施办法(试行)》要求,为受到不实检举控告的干部澄清正名,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保护党员干部合法权益和干事创业积极性。
(五)抓规范建设,服务高质量发展
1、强化检举举报平台推广应用。加强检举举报平台推广应用,提升处理检举控告工作信息化水平,实现检举举报平台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制定平台派驻版和基层版应用管理办法,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工作流程,严格保密管理。建立检举举报平台应用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平台派驻版和基层版使用科室、派驻机构信访件登记录入、办理反馈、汇总统计等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难题、总结经验,提升平台应用成效。
2、强化信访举报制度机制建设。加强对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和省出台的系列配套制度情况的督促指导,推动制度落深落细落到位。建立完善分信、办信、寄信内控工作机制,着力规范内部管理,按照“科学分类、精准指导”要求,完善纪检监察信访举报业务制度,不断提升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范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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