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镇党委书记个人述责述廉报告一年来,在区委、区纪委的正确领导下,我自觉肩负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积极推动镇党委主体责任落地落实,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效果显著,全镇风清气正的政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镇党委书记个人述责述廉报告【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一年来,在区委、区纪委的正确领导下,我自觉肩负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积极推动镇党委主体责任落地落实,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效果显著,全镇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初步形成,有效激发了干部职工干事创业激情。现我就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以及个人廉洁自律情况报告如下。
一、尽职履职,推动党委主体责任落地落实
今年以来,我以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理念,自觉履行党委书记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过问、亲自安排、亲自督办,推动镇党委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廉政会议精神,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推动党委主体责任落地落实。今年,镇党委召开廉情分析会4次,党委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18次,听取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工作汇报30余次,准确研判我镇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精准制定工作计划,及时决定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事项,及时细化分解有关任务,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研究制定了《X镇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表》,层层落实工作任务,与各村(社区)、各单位签订了《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做到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
(二)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我始终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多次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履行情况汇报;结合工作实际,不定期与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村(社区)支部书记、新任职的村干部进行廉政谈话。督促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要求,要求各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和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必须坚持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到分管工作的始终。
(三)加强干部管理端正作风。一是推行部门改革。坚持把作风转变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切入点,强力推行大部门改革。今年2月,我镇按照“三定方案”顺利完成了部门整合或合署办公改革,将之前的22个部门整合为9个部门,并配套完成了中层干部遴选。通过改革,进一步明晰了镇机关的组织架构,明确了部门职能职责,彻底改变了部门之间的推诿扯皮、职工之间的权责不分情况,从机制上根除了庸懒散、浮拖软的产生,激发了干部职工工作激情,全面提升了行政效能。二是继续加强教育预防。坚持逢会必讲廉政建设,不论是镇村干部大会、业务会、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还是党委会,坚持及时传达市区廉政会议精神,及时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邀请上级纪委、区巡察组、区检察院、市委党校等单位的专家到镇讲课10余次,利用“固定党日”等平台,带领全镇干部职工到泸州廉政教育警示基地参观,认真开展反腐倡廉教育警示,筑牢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四)完善制度机制正风肃纪。一是完成了《X镇机关管理制度》汇编,制定了《X镇“1+3”目标考核办法》,明确了干部职工工作目标,切实解决镇村干部中可能存在的“四风”、“三不”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全面推行领导联系村、干部联系户的“双联系”制度,切实为广大群众排忧解难;细化规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差旅报销等制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执行镇干部上下班签到、挂牌上岗、去向告知和首问责任等制度,严格落实各村(社区)干部轮流值班制度。二是建立和完善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信访件台账、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重要线索台账、重点督办案件台账、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反馈问题整改台账等四本台账,定期排查权力运行、项目建设、人事变动、物资采购等方面存在的风险或苗头性问题,推动各单位、部门、村(社区)廉政风险的防范落实,不断降低镇村干部廉政风险。
二、突出重点,支持纪委全面履行监督职责
镇党委积极支持镇纪委履职,选优配强镇村纪检干部,将德才兼备、年富力强的优秀干部充实到纪检干部队伍当中,明确了纪检干部的职责,严格落实纪检干部列席党委会制度,对重大项目、重要事项、重要人事等决策实施全程监督,积极支持纪检干部开展监督执纪问责。
(一)注重落实监督,严格重点领域监管。围绕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建设、交通建设、扶贫开发、农田水利、社会保障政策落实等重点工作开展跟踪监督,确保运作合法合规、资金使用安全、政策落实到位,工作推进廉洁高效。如对天台村扶贫路建设项目、五里农综项目、村级阵地建设项目、“小农水”项目等重点工程项目,严格按照实行招投标确定施工单位,并实行党委委员负责制,对工程招投标、工程施工、工程质量、验收决算等关键环节实施全程监督,确保项目实施公开透明,资金管理规范有序。
(二)着力整治“微腐败”,严肃查办违纪案件。按照区委、区纪委整治“微腐败”工作要求,镇党委狠抓方案制定、氛围营造、人员安排、经费落实等重要工作,多次组织动员会、见面会、推进会,召开了“一对一”联村纪检监察干部与所联系的村(社区)干部座谈会,积极配合区委巡察组对三个村(社区)的巡察工作。作为党委书记,全程参与“微腐败”工作,集中约谈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多次专门找村支部书记做思想工作,要求各村全面自查,鼓励干部主动交代问题线索,对违纪案件的办理亲自过问、亲自督办。在“微腐败”治理期间,我镇共收到问题线索11条(其中主动交代6条),立案5件,组织处理3人,党纪处分2人。
(三)发动全员参与,切实提高社会评价。一是开展集中大宣讲。今年3月、9月,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带队深入到全镇12个村(社区)、157个村(居)民小组,以村社干部大会、院坝会等形式,集中宣讲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知识专题辅导,强化党员干部群众的正确参与意识。宣讲受众达7000余人,收集处理群众诉求20余条。二是落实“一对一”约谈。按照镇党委书记约谈班子成员、村(社区)支部书记、党群部门负责人,镇长约谈政府部门负责人、村(社区)主任,镇纪委负责人约谈镇纪委委员、各村(社区)监委会主任,分管领导约谈分管部门和联系村中未被约谈的其他人员的工作要求,约谈镇村干部达140余人,切实做到了思想上重视,行动上落实,效果上明显。
(四)聚焦脱贫攻坚,保障脱贫政策落实。加大对脱贫攻坚全员全域全程监督,针对精准识别、政策落实、产业安排、危房改造等实施重点监督;针对扶贫项目的人、财、物全方位监管;从项目的规划设计、申报审批、到实施验收都进行全程监督,确保脱贫攻坚工作廉洁高效。特别是在危房改造中实施规范流程再造,取得了良好效果,从实施改造工作至今,无一例问题案件发生,得到上级督查组的充分肯定。
三、勤照镜子,严于律己率先垂范作出表率
(一)坚持严于律己,严守党的纪律规矩。作为镇党委书记,我把权力当作责任,坚持依法用权,坚守廉洁底线,自觉用党纪、政纪、法纪严格约束自己。始终坚持以身作则、严以修身,带头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各级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时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做到“慎权、慎欲、慎微、慎独”,科学谨慎地行使自己的职权。努力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市委区委“十二项规定”精神,自觉接受群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坚持集体决策,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完善了《党委会议事规则》,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分工负责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对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按规定程序运行,坚持集体研究决定。带头自觉遵守“五个不直接分管”和“一把手末位表态”等制度规定,切实以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绝不搞“一言堂”。目前镇第七届党委已召开党委会30余次,对涉及全镇经济社会发展203个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和民主科学决策,营造了“群策群力民主谈,重大事项集体决定”的良好局面。
(三)坚持廉洁从政,严格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一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要求自己。从未出现过瞒案不报、私自处理案件、举报材料;从未接受管理对象的宴请、礼金、礼品以及安排娱乐、旅游等情况。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办事,时时处处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二是个人按照《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情况的规定》和纪检、组织人事部门的要求,认真对照检查个人有关事项,每年定期向纪委和组织报告,并将其作为个人廉洁从政,加强廉洁自律重要内容,年度公开述责述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三是配偶、子女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在自己管辖范围内无经商等情况。本人及家属没有大办过酒席,没有利用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作为镇党委“一把手”,我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与区委、区纪委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比如:镇村执行力不够强,村社干部优亲厚友时有发生、少数村“三公开”不及时,个别镇村干部大局意识不强等问题。这些问题值得反思,我将在下一步工作中,以更坚决的态度、更有力的举措、更务实的作风,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推动落实“两个责任”落地落实,全力营造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政治生态,为加快XX镇追赶突破步伐夯实基础和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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