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绩效工资方案一、考核原则坚持社会效益优先原则。突出村卫生室的公益性质,坚持绩效考核与绩效工资挂钩。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村卫生室的体制性质与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卫生院绩效工资方案14篇,供大家参考。
一、考核原则
坚持社会效益优先原则。突出村卫生室的公益性质,坚持绩效考核与绩效工资挂钩。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村卫生室的体制性质与功能定位,科学合理地确定考核资料和方法,综合评价,合理量化。坚持质量与效率并重的原则。以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等为主要指标,同时,加强对规定指标完成状况的考核。坚持以考核结果落实补助的原则。考核结果作为财政补助及村卫生室人员收入待遇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二、资金来源及考核对象
本方案涉及资金为基本药物制度财政配套补助经费,考核对象为全乡执行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聘用人员。
三、考核资料及考核依据
村卫生室绩效考核资料主要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岗位职责、出勤率、医德医风、群众满意度等;考核依据是《小水乡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考核标准》、《小水乡村卫生室一体化考核标准》。
四、考核办法
(一)考核程序
遵循“绩效考核、优绩优筹、兼顾公平”的考核原则,在保障基本的基础上,合理拉开分配档次,提高各室聘用人员的工作用心性。乡村一体化管理领导组负责辖区内村卫生室绩效考核管理和组织领导。乡卫生室对照《小水乡村卫生室绩效考核细则》进行日常监管抽查、季度督查、半年和年终考核,年终考核邀请财政所共同参与。抽查、季度督查考核得分占全年考核得分的15%,半年考核得分占全年考核得分的15%,年终考核得分占全年考核得分的60%。各卫生室每季度进行卫生室考核。
(二)考核形式
1、查阅台账:查阅统计报表、工作台账、资料、病历及处方等。
2、现场检查:相关信息、医改政策宣传、药品价格公示、药房管理等。
3、召开座谈会:召开患者及家属座谈会,了解相关状况。
4、走访、电话调查:走访、电话调查每室每人不少于10个服务对象,进行问卷调查和满意度测评。
5、要掌握本辖区内重点人群的具体数字,走访5—10个管理对象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
乡卫生院参照县制定村卫生室基本药物考核标准制定本乡考核办法,明确其工作资料、要求、指标及考核评分办法,卫生室每
半年考核评估一次,考核结果跟年终绩效考核分配挂钩。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后,村卫生室收入主要由以下几个方面构成:包干使用的一般诊疗费(不再收取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的材料费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财政补助等。基药补助分配由基础性绩效工资及奖励性绩效工资组成。
六、奖惩措施
1、根据村卫生室全年的基药及一体化管理考核得分状况,居前三名的村卫生室评为“小水乡XX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实施和一体化管理先进群众”,依次分别奖励800元、500元和300元。
2、在年底将评选我乡基本药物实施和一体化管理先进个人一名,奖励500元,以资鼓励。
3、违反请假制度扣50元/天。全年累计超过2次的扣100元,含2次。
5、违反会议制度,无故缺席者扣20元/次。
6、不执行基本药物制度,违规使用xxxx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以外任何药物,在室外发现采购或使用非统一配备的基本药物,扣当事人1000元/次。若在室内发现采购或使用非统一配备的基本药物,全站人员均扣1000元/次。涉及的村卫生室不得评为先进群众;一年累计违规使用非基药达三次的当事人将被解除聘用合同,清出乡村医生队伍。
7、恶意竞争、互相拆台、有损群众形象和利益者,发现一次扣200元。
8、卫生室负责人带头违反管理制度或伙同其他人员违规,从严处理,甚至撤销卫生室负责人职务。涉及的村卫生室不得评为先进群众;
9、不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不规范结报,私自随意收费,发现一次扣当事人及负责人各500元,涉及的村卫生室不得评为先进群众;一年累计违规收费达三次的,取消当事人当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以上处罚在月度基本工资中扣除,不足部分在年度绩效工资中扣除,严重者可停发、扣发基本工资。
八、加强收入分配和绩效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
1、切实提高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重要性的认识。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政府花钱买服务,就是要回归医疗机构的公益性,务必通过严格的绩效考核培养一支全心全意为医疗卫生事业作贡献、为人民群众健康服务的卫技队伍。坚持绩效考核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原则,是对政府负责,对百姓负责,对管理工作负责,对职工自己负责。
2、加强培训学习。各卫生室要组织全体乡村医生认真学习县、乡制定的绩效考核方案和绩效考核细则。认真学习《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提高正确使用基本药物的技能,建立合理用药的观念,引导群众建立良好用药习惯。
4、加强宣传。利用各种途径广泛宣传基本药物制度,引导群众支持和配合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鼓励群众对各基层单位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进行监督。
3、多种执业许可并存的问题没有解决。如:藏医、蒙医、苗医、中医、迷信等多种“医学形式”还要继续!
为充分调动全县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和激励制度,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在《巴马瑶族自治县乡镇卫生院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20xx年修订版)基础上修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医务人员收入分配机制,绩效工资以工作人员的实绩和贡献为依据,坚持多劳多得的原则,适当拉开差距,坚持向一线岗位倾斜、向重要岗位倾斜,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同时要妥善处理本单位内部各类人员之间的绩效工资分配关系,防止差距过大,努力推进我县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按劳取酬、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二)坚持向“技术含量高、风险程度大、工作负荷大、管理责任重”的一线岗位倾斜的原则;
(三)坚持“绩效考核挂钩”的原则,即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为依据,未参加考核或未实行考核制度,不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四)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考核的原则;
(五)坚持绩效工资分配不与药品收入挂钩的原则。
三、绩效工资实施对象
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中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含“定编定岗不定人”的人员)。
四、绩效工资构成及水平核定
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实施后,工资称岗位绩效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和绩效工资三大类。基本工资为岗位工资、薪级工资两部分;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护士提高10%津贴、护龄津贴等)继续保留。
实施绩效考核后,绩效工资分为财政绩效工资和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
(一)编内人员的财政绩效工资由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局等部门按各岗位标准发放;
(二)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其包括:一是实行月绩效奖,根据本单位当月工作任务完成和财务运行情况,次月考核后发放。二是单位年底绩效奖,于次年1月经卫健局等部门考核后按规定发放(考核方案另定)。
五、奖励性绩效工资组成和考核分配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组成和分配发放办法
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完成任务的实绩和贡献。其组成是:一是月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单位考核组对各组工作人员于次月考核结果,发放上月的绩效工资;二是年底绩效工资,根据县卫生健康局等部门按《巴马县乡镇卫生院年度绩效综合考核工作方案》结果,在确保本单位有足够资金结余情况下发放(即年底绩效工资)。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计算方法
1、绩效工资收入来源
(1)自治区财政对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15%的补助;
(2)医务人员通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所获得的补偿部分;
(3)临床医疗合理收入部分;
(4)政策性财政拨款;
(5)其他合理性收入。
2、绩效工资总量的核定和分配方法
(1)月绩效工资
①临床科室月绩效工资总额=(月业务收入+药品15%差率)×40%,月业务收入=月收入总额减该月药品费及医用耗材费。
个人月奖励性绩效工资(临床组)﹦(月业务收入+药品15%差率)×40%÷本组实际岗位系数总数(含聘用人员)×个人岗位绩效工资系数÷本人应出勤总日数×本人实际出勤天数×个人岗位工作质量考核目标比例。
②公共卫生科的月绩效工资总额=当月临床组奖励性绩效工资人平均值为基数×公卫科人员数(以院办通知文为准,含聘用人员),根据考核结果从公共卫生资金中支出。
个人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公卫组)=公共卫生科的月绩效工资总额÷本组实际岗位系数总额×个人岗位绩效工资系数÷本人应出勤总日数×本人实际出勤天数×岗位工作质量考核目标%(1至6月的绩效以年初考核结果为依据;7至12月以当年年中考核结果为依据)。
③办公室、财务、工勤人员的月绩效工资按其自身系数参照临床组人员考核后发放,资金来源于卫生院非基本公共卫生经费的其他收入。
(2)年底绩效工资。年底绩效工资根据自治县卫生健康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根据《巴马县乡镇卫生院年度绩效综合考核方案》于次年1月份考核结果,按本单位年底结余的50%比例提取职工年底绩效奖励基金。
个人年底奖励性绩效工资=单位年底结余50%的比例÷本院实际岗位系数总数×个人岗位绩效系数÷本院应出勤总日数×个人出勤天数×个人岗位工作质量考核目标比例-缺陷扣款。
缺陷扣款是指考核周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受到名誉或经济损失的,可按损失情况以缺陷扣款论(具体由各单位自行制定)。
①违反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被上级部门通报处罚的;
②收受红包、回扣等经调查属实的;
③私自非正常途径转诊病人或擅自在院外从事各种医疗经营活动等经查实的;
④因服务态度引发医疗纠纷给单位造成损害的;
⑤遇有重大事件不及时逐级报告,造成不良后果的;
⑥私自收取现金不及时入账的;
⑦以医谋私擅自漏收、免收、少收各种辅助检查费经查实的;
⑧对损坏卫生院荣誉,造成不良后果,或受各种党内、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
⑨不服从院领导工作安排的;
⑩考核周期内实行一级医疗责任事故、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挂床骗保、胎儿性别鉴定等一票否决制。
(3)单位委派外出进修学习按所在科室同类人员100%发放。非工作需要本人主动申请并经单位同意脱产进修的,其进修期间不享受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
六、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考核方法
(一)岗位分类。医院依据工作性质分为临床医疗、公共卫生、护理、医技(包括心电图、B超、检验、放射等科室)、药剂、行政(办公室、病案室)、财务(会计、出纳)、工勤(包括收费、司机、清洁、门卫、水电)等七个考核单元。
(二)岗位考核内容。医德医风、劳动纪律、工作质量、工作数量、群众满意度、收支结余等指标核定任务。
1、服务数量:主要考核门诊诊疗人次、住院人次、收治病人数、病房出院病人次、实际占用床位、医技检查与治疗人次、药剂调配处方数及行政后勤科室完成相关任务情况;健康档案建档数;健康教育数;免疫规划接种人(剂)次;传染病报告处理数;孕产妇、儿童保健数;老年人体检数;慢性病管理数;重症精神病人管理数、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执行情况等。通过对门诊人次、住院人次等工作量的统计制定相应的系数奖励临床工作人员,即当月临床医师每就诊一个门诊病人计系数0.0005;每完成办理一例住院病人的`住院手续计系数0.005;每完成1例门诊心电图或3例尿液分析或1例血常规计系数0.0005;每完成1例门诊彩超或DR检查或一套血生化计系数0.0020。
2、服务质量:主要考核医疗文书(包括门诊病历、门诊登记、传染病报告、住院病历合格率、出入院诊断符合率、手术前后诊断符合率、急危重病人抢救成功率、差错事故发生率、病区管理、消毒隔离管理、基础护理、级别护理、各项报表数据的准确率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建档率、覆盖率、管理率、报告率、符合率等以及各项制度制定实施情况。各单位通过对门诊病历、门诊登记、传染病报告、住院病历合格率等工作量的统计,奖罚相关工作人员相应的系数(如每完成1份甲级病计系数0.0025,如被评为丙级病例则倒扣系数0.0020)。
3、工作纪律:主要考核对卫生院规章制度的遵守、医院核心制度的执行、出勤情况、医疗收费与药品价格政策的执行等。
4、医德医风:主要考核遵纪守法、因病施治、廉洁行医、医患和谐、团结协作、便民惠民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服务满意率等。
5、收支结余:进行科室成本核算,合理核定各考核单元收支指标,根据收支增减率评价计分。
(三)各类人员岗位系数
乡镇卫生院根据每个岗位的技术含量、责任风险、工作量等确定每个岗位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系数,依据《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桂卫农卫〔20xx〕51号)精神,结合本县实际,定各岗位系数如下:临床(门诊)1.05、公共卫生1.05、护理1.05、医技(药剂)1.0、财务1.0、工勤0.8。其中大学本科、专科、中专人员系数上各加0.3、0.2、0.1;副高、中级、初级师(仅限高级工)职称各在本岗位系数上加0.3、0.2、0.1;有助理执业资格的人员(或会计人员上岗证)岗位系数加0.2;执业(从业)资格人员(会计初级证)岗位系数加0.3。中层干部正职、副职分别加岗位系数0.3、0.2(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同意并办理相关借调手续的人员,可享受中层干部正职职位的系数);兼职人员加岗位系数0.1(兼职人员岗位系数原则上只累加1次)。院长、副院长岗位系数分别加0.6、0.5;工龄系数根据不同工龄段累计数(工龄以工资卡上为准),即1年至5年每年系数为0.01;6年至10年每年系数为0.02;11年至20年每年系数为0.03;21年至25年每年系数为0.02;26年以上每年系数为0.01。
各乡镇卫生院可结合本单位实际,进行适当调整完善。经班子和职代会讨论后对有技术特长或工作能力强的工作人员在原岗位系数基础上加0.05-0.2,对业务技术差或工作能力不强的工作人员,在原岗位系数基础上可适当下调0.05-0.2。
(四)单位、科室和个人岗位工作质量考核标准(另文)。
(五)单位、科室和个人考核结果应用
1、临床科室按个人岗位工作数量、质量考核实行100分考核,考核结果每降低1分扣出1%奖励性绩效工资;
2、公共卫生服务考核以科室实行100分制,年中、年底两次考核结果均达85分以上,可根据个人系数享受100%的季度性奖励性绩效工资;两次平均达90分以上者,年底每个人奖励5%奖励性绩效工资;低于85分每降低1分扣出个人2%奖励性绩效工资。
3、财务、工勤人员的考核按个人岗位工作质量考核实行100分考核,考核结果每降低1分扣出1%奖励性绩效工资。
(六)院领导和中层管理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
根据《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广西乡镇卫生院院长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桂卫农卫〔20xx〕50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岗位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和普通职工一样,按个人系数及考核结果发放;年底绩效工资根据自治县卫生健康局等部门按《巴马镇乡镇卫生院年度绩效综合考核工作方案》考核结果实行百分制,分为三个等次:分值85分以上(含85分)为优秀,院长、副院长、科长、副科长可在原岗位系数基础上分别加0.5、0.4、0.3、0.2;分值在70-84分为合格,院长、副院长、科长、副科长仅享受本单位本年度月平均绩效工资;69分以下定为不合格,院长、副院长、科长、副科长不能享受本年度年底绩效工资。
(七)考核时间
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对各乡镇卫生院和院领导绩效考核每年进行1次,于次年1月中旬集中组织进行。
各单位临床、护理、财务、工勤等工作人员每个月进行绩效考核,分别在下个月的上旬(10天内)进行。公共卫生工作人员的工作业绩考核按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定的时间进行(当年7月、次年1月)。绩效考核结果是工作人员考核周期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未开展绩效考核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不予发放。
七、单位或科室成本的核算办法
(一)收入部分
医疗业务收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收入、药品和耗材收入、政策性的财政拨款、其他合理性收入等。
(二)支出部分
1、药品费和一次性耗材费;
2、业务经费(出差费、进修学习经费、短期培训费、新技术新项目开展费);
3、办公经费(招待费、办公用品、宣传资料费、水电费、洗涤费、病人床上用物);
4、设备、车辆维修费,车辆油费;
5、支付绩效工资、夜班费(每班30元)、社会保险费、聘用人员的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费;
6、申购式的医疗器械、房屋修缮费及院内基建等固定资产的投资。
八、其他相关政策
(一)政策规定
1、法定假(产、婚、探亲等)按国家规定执行工资待遇,但不能享受绩效工资。
2、调动或借调(上级部门因工作需要的除外)、离退人员从当日起不参与奖励性工资考核分配;
3、受纪检监察部门处分(受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的或事业单位受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的仅能享受同类人员80%的绩效工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公安机关处理等按国家规定执行工资待遇。
(二)内部规定
1、工作人员因事假、病假期间不发放岗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只发基本工资、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和基础性绩效工资,即财政部门按月拨付其个人的工资部分。
2、月旷工7个工作日(不参与开会、处理突发事件、业务学习的与旷工同论)不参与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
3、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或者损害服务对象利益行为的直接责任人不参与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
4、工作人员受立案审查尚未有结论的,绩效工资其岗位津贴或生活补贴暂不发放。待有结论后,再按有关规定执行。
5、因分管领导、职能科室负责人工作贻误,各种质量检查负责人工作贻误,各种质量考核不及时报告汇总,造成全院绩效工资不能如期发放,上述人员将不能领取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6、法定节假日加班费补助为100元,但需要附排班表。
7、补充条款未提及的,以单位管理制度院务会讨论决定执行。
九、工作要求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各乡镇卫生院要成立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副院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和部分专业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由一名领导、一名中层领导、两名工作人员组成,在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本单位绩效考核工作。
(二)建章立制,严格考核。成立考核组和监督组,职工代表均应不少于4人,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依据本方案意见,将本单位目标、工作任务,进行认真细化分解,制定本单位分配考核办法,由本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后,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报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批准后公布实施。
(三)严肃纪律,公平公正。要严肃绩效考核分配工作纪律,对工作不负责任,不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考核,造成绩效考核失真失实的,实行责任追究。考核结果要及时公示,自觉接受职工监督。
十、其他说明
(一)各乡镇卫生院自聘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由全院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后确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可参照该方案在编人员实行。
(二)实行东山乡卫生院职工(含聘用人员)特殊补助待遇,即“东山补助”。自20xx年6月起在东山乡卫生院工作的职工每人每月补助伍佰元(500元),所需资金从当年全县乡镇卫生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补助基金中支出。
(三)本绩效工资分配方案为在《巴马瑶族自治县乡镇卫生院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20xx年修订》基础上修订。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现新的问题和不足的,在今后的工作中将逐步修改完善。
本方案自20xx年6月起试行。
为推进学校绩效工资制度顺利实施,科学有效地实施教师绩效考核,能更好地体现教师的工作实绩和贡献,充分发挥激励性与约束性,不断规范办学行为。现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我校教师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学校实施绩效工资为契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建立科学规范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及收入分配制度,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激发全体教职工爱校、爱岗、敬业、奉献的精神,有利于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引导教职工集中精力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努力推进学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考核原则
实施绩效考核工作坚持“尊重规律、以人为本;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激励先进,促进发展;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的基本原则,体现“科学合理、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绩效分配原则,合理拉开差距。
三、考核对象
在编在岗的全体教职工。
四、考核小组名单
组长:苏芸
副组长:卢榕飞、俞勇、郑璋
组员:邓荣贵、刘燕、吴丹舟、王伟、林金来、陈杰生
五、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
(一)教师绩效主要考核教师履行《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教师法定职责,履行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的实绩。包括师德和教育教学、从事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实绩。
1.师德主要考核教师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特别是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遵纪守法的情况。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有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不得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
2.教育教学主要考核教师从事德育、教学、教育教学研究、教师专业发展的情况。德育工作是每个教师应尽的责任,要结合所教学科特点,考核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实施德育的情况。教学工作重点考核教师的教学工作量、教学准备、教学实施、教学效果,以及组织课外实践活动和参与教学管理的情况。对教学效果的考核,主要以完成国家规定的教学目标、学生达到基本教育质量要求为依据。教育教学研究工作重点考核教师参与教学研究活动的情况。教师专业发展重点考核教师更新教育教学观念、拓展专业知识、提升自身素质、提高教育教学能力的情况。
3.班主任是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中的重要岗位。班主任的"工作任务作为教师教学工作量的重要组成部分,与课任教师岗位一样计算基本工作量,重点考核其对学生的教育引导、班级管理、组织班集体和团队活动、与家长的联系沟通、关注每个学生全面发展的情况。通过考核鼓励和促进教师做好班主任工作,当好学生的人生导师,从而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二)一般管理岗位人员、非教师序列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绩效主要考核在服务态度、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等方面的情况。
六、绩效考核的方法与程序
(一)考核方法
1.学校成立由学校中层以上领导、工会、纪检和教师代表组成的绩效考核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制定和考核工作。
2.遵循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形成性评价与阶段性评价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多个评价主体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3.绩效考核与月常规考核结合,采取考评组、教研组、年段集备组、学生、家长等多元评议等综合考核办法,通过检查、抽查、问卷、评教等多种方式进行评议。
(二)考核程序
1.教师自评。教师按照考核内容和岗位职责的要求进行个人总结和自评,填写相关表册,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
2.民主测评。在全校教职工范围和所教学科学生中进行民主测评,并听取家长代表的意见。
3.综合评定。在民主测评的基础上,学校考核工作小组按照考核标准,结合教师自评、教研组等评议情况,提出综合评定考核等次建议。
4.校内公示。教师综合评定的考核等次在本校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教师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可以通过正当渠道向学校考核工作小组或学校主管部门申诉。
5.确定等次。对公示无异议者,在校内以适当方式公布,将考核结果存入教师个人档案,并报学校主管部门备案。
6.一般管理岗位人员、非教师序列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的绩效考核,参照教师绩效考核方法进行,由学校负责实施。
七、说明
1.教师绩效考核以学年度进行统计计分考核并评定等交。考核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的比例为教职工总数的20%,考核分不满60分的教师为不合格,其余教师为合格。
2.本《方案》经教代会通过后,自20xx-2011学年度第一学期起实施,考核期间为学制年度,每学年第二学期末计分评定等次。
3.本方案及实施细则解释权属校长办公会议。
附 1.福州高级中学教师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试行)
2.福州高级中学一般管理岗位人员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试行)
附件1
福州高级中学教师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试行)
学年度绩效工作考核,是总结每位教职工在一学年中工作业绩和不足,通过全面、综合的评价,进一步发扬优点,找出差距,明确工作方向,树立奉献精神,不断完善师德监督考核制度,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根据榕教人[20xx]59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的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职业道德(定性为优秀、合格、不合格)
按照《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进行考核。
优秀: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自觉地学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并有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
3、模范地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并受到学校及上级单位的表彰或奖励。
合格: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学习马克思主义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服从工作需要,能履行教师职责完成本职工作。
3、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方面表现较好。 不合格:
1、有违反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错误言行,情节严重的。
2、违反国家法律、法令、以及道德品质败坏,作风极不正派,严重妨碍安定团结,影响恶劣的。
3、不承担组织分配的任务,不服从工作调动,以及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经批评教育不改的。
4、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
5、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或有重大责任事故,造成严重损失的。
说明:⑴必须分别具备优秀、合格各个条件,才能评为优秀、合格。⑵凡是涉及“不合格”条件中的一条就可定为不合格。⑶上述规定与上级文件规定有不同之处,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二、出勤情况: (10分)
1.出满勤者得10分;
2.病假:每十天扣1分;
3.事假:每五天扣1分;
4.旷工:每半天扣0.5分;(教学工作人员每一节算半天)
5.学校规定的所有活动(政治学习,教研活动、校、年段会议及其他集体活动)
每缺席一次扣0.5分。
说明:⑴无故旷工达半个月以上或学校规定的所有活动中有2/3以上不参加者,可视为不合格教师;⑵病假达四个月、事假达二个月以上者,不得评为优秀教师。
三、工作量(18分)
(一)专任教师(18分)
1.标准课时工作量(12分):
⑴专职教师每学年320节、校级领导兼课120课时、中层干部兼课160课时、一般行政人员兼课240课时,(一年按40周计算),得12分。
⑵学年度应完成任课总课时规定的最低时数,每缺10节扣一分,缺150节以上者,除工作另项目内不给分,并在教学常规栏目内不取最高档成绩。
⑶专兼任教师要求每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5课时,每缺一节扣0.5分。
⑷凡担任毕业班属省、地(市)、县(市、区)统考科目授课者,可按实际授课节数1.5倍计算。
⑸教务处安排的代课、选修课、学科竞赛辅导课及第二课堂教学亦可列为教学时数。
2.班主任工作量(6分)
(1)承担学校安排的班主任工作,班级管理成效显著,班风学风良好,得6分;
(2)承担学校安排的班主任工作,班级管理取得一定成效,班风学风较好,得4-5分;
(3)承担学校安排的班主任工作,班级管理成效一般,班风学风尚好,得1-3分;
3.兼职工作或其他工作量(6分):
⑴能认真做好教研组长、集备组长等管理兼职工作,政策水平高,管理能力强,工作业绩显著,管理资料齐全,出色完成上级部门的各类检查工作,得5—6分。
⑵兼职工作做得较好,政策水平较高,管理能力较强,取得一定成绩,管理资料较为齐全,较好完成上级部门的各类检查工作,得3—4分。
⑶兼职工作做得一般化的,得1—3分。
注:班主任工作量与兼职工作(或其他工作量)两项只选一项计分,不重复计分。
(二)管理人员(18分)
1.管理工作量(12分)
(1)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上级部门交给的或学校安排的管理工作,工作无过失的,得12分。
(2)因管理失职而造成责任事故或学校财产损失的,酌情扣分。
2.课时工作量(6分)
(1)校级领导兼课120课时、中层干部兼课160课时、一般管理人员兼课240课时,(一年按40周计算),得6分。
(2)学年度应完成任课总课时规定的最低时数,每缺10节扣一分。
四、业务能力(40分)
班主任工作或管理工作(含其他兼职工作)[(一)(二)选一项](7分)
(一)班主任工作 (7分)
1.班级工作有计划、有总结。做好学校规定的常规管理工作,指导班委会和团队工作,在《班主任工作手册》等记录本中如实记录,得1分,无工作记录或材料不齐的得0.5分。
2.定期组织召开班(团、队)会等班级活动,每学期至少5次,有班(团、队)会课教案记录。活动有过程性材料记录,得1分;班(团、队)会等班级活动每少1次扣0.2分。
3.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思想道德教育,注重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组织学生参加心理辅导活动,并及时与课任教师、家长沟通,做好家访工作,形成教育合力,得1.5分。
4.组织学生积极参加集体活动,所带班级在各项活动中获得荣誉,班风学风良好,家长学生满意率达85%及以上的得2分,70%-85%的得1。5分;70%及以下的得1分。
5.关注学生全面发展,组织做好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指导学生认真记载成长记录,实事求是评定学生操行,得1分。
6.服从分配,积极承担学校分配的德育工作得0.5分。
(二)管理工作(含其他兼职工作)(7分)
(1)能认真做好党政管理等兼职工作,政策水平高,管理能力强,工作有目标、有计划、有总结,按规章制度、规定程序办事,廉洁奉公,得2分。
(2)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务师生,态度和蔼,师生评价良好,得2分,师生评价一般得1分。
(3)协调能力强,与相关部门沟通良好,完成工作目标成效显著,得2分,成效一般得1分。
(4)管理工作有改革创新的措施,成效显著得1分,成效一般得0.5分。
说明:(1)年段长、教研组长参照班主任给分;(2)其他非班主任教师由学校统一安排,①一部分协助班主任工作;②一部分兼任党政和其他工作。在评分时,上述①②两个项目不能同时得分;协助班主任工作的,最多只能得5分。
(三)教学常规(33分)
1.依据课程标准认真拟定教学计划。按时参加集体备课,并能承担主备任务,有主备材料。按成规定的听课任务,有听课和评课记录。写好教案,教案齐全、规范、有课后反思记录。(8分)
⑴写好教案,教案齐全、规范、有课后反思记录。(4分)
教案由教研组正副组长负责检查评价,教案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级,分别得4分、3分、2分。教师上课没有教案的每节扣0.5分,整个学期教案均没有课后反思记录的扣1分。扣完为止。
⑵按时参加集体备课,并能承担主备任务,有主备材料。(2分)
集体备课缺一次扣0.5分, 不能承担主备任务或缺主备材料扣0.5分,扣完为止。
⑶按时完成规定的听课任务,有听课和评课记录。(2分)
不能按规定完成听课任务,没有听课记录,每少1节扣0.5分,扣完为止。
2.按时上、下课,从学生实际出发,精心组织教学,课堂管理有序,上课期间禁止使用手机。(5分)
⑴教师能按时上、下课,从学生实际出发,精心组织教学,课堂管理有序,上课期间禁止使用手机的得4-5分;
⑵教师能按时上、下课,从学生实际出发,组织教学,课堂管理较有序,上课期间
事业单位的工资改革正在深入,各项工作正在推进,目的是把卫生系统做成“大卫生”局面——即:全民卫生保障健全、医疗保健(治病防病)为一体的全民卫生局面!
一、考核目的
建立以岗位职责为依据,以工作绩效为重点,以服务对象满意度为基础的绩效考核机制,实行人员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相挂钩的激励分配制度,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绩效考核和收入分配改革,逐步构建合理有序、激励有效、保障有力的收入分配新格局,充分保护和调动广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的用心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考核原则
(一)坚持突出公益性质,强调公益目标和社会效益,防止出现单纯追求经济利益的不良倾向;
(二)坚持以岗位职责为考核依据,以服务数量、质量、效果为重点,以服务对象满意度为基础,体现技术、风险因素;
(三)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分类管理,分级考核,充分发挥政府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两个用心性和双重考核作用;
(四)坚持绩效考核与个人收入挂钩,适当拉开收入分配差距,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贡献的工作人员倾斜;
(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考核,注重考核过程的透明度和考核结果的公信力,逐步实现以网络信息化手段考核。
三、考核对象
卫生院正式在岗在编工作人员。
四、考核资料
(一)工作人员
工作人员考核资料实行百分制,主要包括公共考核项目和岗位考核项目两部分,其中公共考核项目35分,岗位考核项目65分。公共考核项目主要考核医德医风、工作态度、组织纪律、服务对象满意度等;岗位绩效考核结合医、护、药、技、管理、工勤岗位的不同特点和要求,主要考核其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和服务成效等状况。
五、考核方法
(一)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得分计算。工作人员绩效考核要实行综合评价,在科学计算个人公共考核项目、岗位考核项目得分的基础上,综合思考岗位系数、满意度系数,按以下公式计算工作人员绩效考核最终得分:
个人绩效考核得分=(个人公共考核项目得分+岗位考核项目考核得分)x岗位系数x满意度系数。
岗位系数要体现技术、风险和工作量等因素,一般为0.8—1.2;满意度系数测评要根据不同岗位的工作性质确定测评对象,一般以日常考核测评结果为主。
六、考核等次及结果运用
(一)绩效考核等次。机构负责人绩效考核的结果可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机构负责人绩效考核结果与机构绩效考核结果相衔接,原则上机构考核达不到良好及以上等次的,机构负责人绩效考核结果不能确定为优秀。
工作人员绩效考核结果按绩效考核得分划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得分90分(含)以上的为优秀,75(含)--90分为合格,60(含)--75分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原则上,工作人员绩效考核优秀的人数不超过本单位参加考核人数的15%。本单位当年绩效考核获得优秀等次的,其工作人员考核优秀的比例可提高到20%。绩效考核结果要与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挂钩。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当事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1、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到相关处罚的;
2、严重违反所在单位规章制度,干扰单位正常工作秩序,给单位造成必须负面影响的;
3、工作中发生医疗事故或造成单位重大经济、名誉损失的;
4、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或请假超过国家规定天数的;
5、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考核结果使用。绩效考核结果是机构主要负责人、工作人员绩效工资发放的主要依据。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应当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拉开档次,对考核等次或分值较低的人员扣减发放。具体发放办法、标准、扣减比例由各单位根据实际状况确定。
机构主要负责人的绩效工资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确定,由县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后发放,其绩效工资水平要与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水平相衔接。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要作为领导干部考核任用、工作人员岗位聘任、职称晋升、表彰奖励、进修培训的重要依据。绩效考核结果记入工作人员绩效考核档案。
七、组织实施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人员绩效考核是深化综合改革、实施绩效工资的重要环节,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事关基层卫生工作者的切身利益。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因地制宜。根据本意见,抓紧研究制定本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标准和办法。精心部署,严肃考核纪律,不断增强考核的科学性和公信力,切实调动和保护广大基层卫生人员的用心性。
改革的目的是要提高效率,希望政策能照顾到大多数医生、护士和患者的实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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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证公司在销售上的连贯性和公司形象的整体性,考虑有效销售激励制度的完整性,以及员工的稳定性,同时为更好激励员工高效地工作和创造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特制定本草案。
一。薪酬体系:
1、薪酬组成结构:
1.1基本工资+补贴+销售奖金;
1.2本地员工增加交通补贴;外派员工公司安排住宿增加异地工作补贴,但不享受交通补贴;
1.3非经济性报酬:在工作方面提供员工参加有兴趣工作、参与企业管理;企业方面让员工有实现价值的机会;关怀员工个人生活,有公司如家感觉。
2、基本工资标准:
一级置业顾问:800元/月
二级置业顾问:650元/月
三级置业顾问:500元/月
四级置业顾问:400元/月
实习置业顾问:350元/月
3、补贴组成及标准:
生活补贴:100元/月
医疗保险补贴:20元/月
养老保险及其他:100元/月
交通补贴:130元/月
异地工作补贴:130元/月
二、销售奖金组成及标准
销售人员奖金的计算:
销售人员奖金实发额=个人奖金应发总额x业绩提成比例
1、个人奖金应发总额=销售数量奖十销售价格奖十提前收款奖
(1)销售数量奖
销售人员超额完成个人任务指标的,按100元/m’支付奖金,超额指标达到50%以上的部分,按120元/m’支付奖金,上不封顶。成交者,按成交价1%发放奖金。
(2)销售价格奖
销售人员操作结果高于规定付款方式折扣率的,按其差率的50%计提奖金。
(3)提前收款奖
销售人员根据定购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若提前10天收到房款,则按实际收到房款折算成面积,按5元/m支付奖金,提前收款时间每递增5天,折算到每平方米的提奖标准增加1.5元/m。
2、业绩提成标准
①完成本部门计划销售任务100%以上的,按个人奖金应发总额的110%支付。
②完成本部门计划销售面积任务的90%以上不到100%的,按个人奖金应发总额的100%支付。
③完成本部门计划销售面积任务的70%以上不到90%的,按个人奖金应发总额的80%支付。
④完成本部门计划销售面积任务不足70%的,按个人奖金应发总额的60%支付。
三、关于进级标准
1、升降级标准:
1.1置业顾问新进入公司一律按实习置业顾问,工作满一个月后可转为四级置业顾问,工作满三个月(不含实习期),可参加三级置业顾问评定;工作满六个月(不含实习期),可参加二级置业顾问评定;工作满八个月(不含实习期),可参加一级置业顾问评定。
实习置业顾问
工作满一月
四级置业顾问
工作满三月
三级置业顾问
工作满六月
二级置业顾问
工作满八月
一级置业顾问
四、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将扣发其所在项目个人奖金。
1、被公司辞退的员工。
2、在该项目销售结束前离职的员工。
3、累计旷工达七天或连续事假二周的员工。
4、在工作中有严重过失,过公司造成一定的不良影响的员工。
五、员工薪酬管理细节参照公司员工手册。
六、本草案执行时间从公司修订之日起开始。
1、提取月全额工资的10%,作为绩效考核工资,剩余90%作为基本工资。(5%与销售指标挂钩,5%与均价指标挂钩)。
2、完成公司当月销售指标及均价指标,发放当月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完成销售指标95%以上,视为完成任务)。未完成上述两项指标,则扣罚当月绩效工资,只发放当月基本工资。若只完成两项指标中的一项而未完成另一项,则扣罚绩效工资的5%。
3、考核周期为季度考核。若在该季度最后一个月份,累计完成该季度考核指标,则补齐该季度全部绩效工资。
4、若在第一季度考核中两项考核指标均没有完成,则第二季度的绩效考核工资提取比例在第一季度10%的基础上,追加5%,提取全额工资比例的15%,做为新的绩效考核工资,暨全额工资的构成为15%绩效工资+85%基本工资。(7.5%与销售指标挂钩,7.5%与均价指标挂钩)
5、若连续二个月未完成考核指标,且所完成任务额在连续二个月总考核指标的80%以下,分公司总经理将对该员工任职能力进行考核评估。
6、若连续二个季度未完成考核指标,且所完成任务额在连续二个季度总考核指标的90%以下,分公司总经理将对该员工任职能力重新进行考核评估。
7、奖励措施:
在完成两项考核指标的基础上,超额部分按以下标准提取奖金作为奖励。该奖励每个月核发一次。
(1)、销售指标超额完成奖励:(公司制定的每月销售指标)。
部门经理:超额完成公司每月销售指标5%以下奖励400元,超额5-10%奖励600元,超额10%以上奖励800元。
部门助理:超额完成公司每月销售指标5%以下奖励250元,超额5-10%奖励400元,超额10%以上奖励600元。
业务主管:超额完成公司每月销售指标5%以下奖励200元,超额5-10%奖励300元,超额10%以上奖励500元。
奖励金额和分配办法:均价奖励金由市场部经理和管理人员根据贡献大小和工作表现在部门内自行分配使用。
(2)、管理后勤部门奖励:
管理后勤部门(包括总经理室、办公室、财务部、配送部)奖金总额按业务部门奖金总额50%提取,由总经理根据员工实际表现情况予以奖励。
8、本考核方案从20xx年X月X日起执行。
一、总则
为了提高配送人员的工作效率与服务质量,规范公司配送人员的工作标准,增强企业配送竞争力,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二、考核原则
①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
②体现多劳多得、奖勤罚懒原则。
③遵循差异考核、结果公开原则。
④实行分级考核、逐级落实原则。
三、适用范围
适用本公司配送部所有人员。以下人员除外:
①考核期开始后进入公司的员工。
②因私、因病、因伤而连续缺勤30日以上者。
③因公伤而连续缺勤75日以上者。
④虽然在考核期任职,但考核实施日已经退职者。
四、绩效考核程序
配送人员绩效考核程序分为准备阶段、实施阶段、反馈阶段和考核结果运用阶段。
(一)准备阶段
1、确定考核主体
一般考核主体包括上级部门、主管领导、同级员工、下级员工、专家与被考核人。当同级员工和下级员工作为考核主体时,要确保人数在5人以上,保证考核结果的真实性。
2、确定考核时机
为了保证考核结果的准确性,对考核时机的选择尤为重要。选择考核时机要参考以下三方面的因素。
①避免选择组织气氛欠佳和工作繁忙时考核。
②考核时间不宜过长、麻烦,应快速完成考核相关内容。
③接近年底,年终评比、成果鉴定、各项激励应结合在同一时期进行考核。
3、确定考核内容
配送人员考核内容分为配送前考核、配送中考核、配送后考核三部分。各考核内容中的绩效评估指标见下表。
配送人员考核内容及考核指标
考核内容权重(%)评估指标
配送前30%30%分拣准确率
30%紧急订单响应率
40%按时发货率
配送中50%25%配送延误率
20%货物破损率
20%货物差错率
20%货物丢失率
15%签收单返回率
配送后20%30%通知及时率
30%投诉处理率
40%客户满意度
4、确定考核周期
对配送人员的考核周期采用月度考核与年度考核。月度考核结果决定配送人员当月绩效评估得分,并作为绩效工资发放标准;年度考核将配送人员当年各月考核评估得分进行汇总,并按照年考核次数得出年平均考核得分,结合部门主管的意见,最终作为年终奖的发放依据。
(二)实施阶段
1、绩效考核说明
配送部门主管在进入考核周期之前与配送人员进行绩效考核沟通,明确考核目标与考核标准。
2、绩效考核指导
在考核周期内配送部主管要对被考核的配送人员进行绩效指导,以帮助其随时保持正确的工作方法,最终保证绩效考核目标的顺利达成。
3、自我绩效评价
配送部主管在考核周期结束之前向被考核配送人员下发考核表,指导其对照绩效目标进行自我绩效评价。
4、部门主管考核
被考核配送人员完成自我绩效评价后上交考核表,由配送部主管对照绩效目标进行考评,其结果按照得分划分为以下几个等级(如下表所示)。
评分等级表
考核标准杰出优秀良好普通需改进
绩效评估得分95分以上86~95分76~85分60~75分60分以下
绩效评分等级ABCDE
(三)反馈阶段
配送部主管要与被考核配送人员进行面谈,将考核评分结果告知被考核者,并一同分析考核结果,制定具体的工作绩效改进措施。
(四)考核结果运用阶段
1、月度绩效工资发放
根据当月被考核配送人员的绩效评估得分、等级确定绩效工资发放比例,发放标准如下表所示。
绩效工资发放比例
绩效评分等级ABCDE
绩效工资发放比例15%12%10%7%4%
2、年度年终奖金发放
年度考核将配送人员当年各月考核评估得分进行汇总,并按照年考核次数得出年平均考核得分,按其分数进行年终奖金发放。见下表所示。
年终奖金发放标准
年平均绩效评分95分以上86~95分76~85分60~75分60分以下
年终奖金发放金额元元元元元
3、员工培训
公司可根据配送人员年度考核情况,考核等级为A级和B级的员工,有资格享受公司安排的提升带薪培训。考核等级为C级与D级的员工,可以申请相关培训,经部门主管与人力资源部批准后方可参加。考核等级为E级的员工,必须参加由公司安排的适职培训。
五、附则
绩效考核指标与标准可随市场与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经配送部直属上级同意方可调整,并将调整结果及时告知人力资源部。
相关说明
编制人员审核人员批准人员
编制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
其二,护士呢?护士的工作似乎没有太准确的“定量性”,她们的“绩效”怎么算?护士的辛苦(尤其是倒三班护士)似乎比“工作量”、“业绩”更重要!
一、工作目标
本意见所称绩效考核,是指卫生行政部门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考核。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对内部工作人员的考核由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自行组织实施。
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实施绩效工资制度的总体要求和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眼于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建立和完善以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及服务对象满意度为主要内容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绩效考核办法,推进乡、村医疗卫生机构转变运行机制,确保农村居民获得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二、考核原则
(一)坚持公益性质原则。坚持保障广大农村居民的健康权益,维护基本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有效提高农村居民的健康水平。
(二)坚持客观公正原则。科学制定绩效考核办法,规范考核程序,坚持实事求是,考核过程民主公开,确保考核结果的公平、公正。
(三)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遵循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规律,加强和完善内部管理及政府财的政补助政策,促进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的可持续发展。
(四)坚持综合考核原则。综合考虑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因素,将日常性监督检查、定期抽查和群众参与评价相结合,将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
(五)坚持奖优罚劣原则。将绩效考核结果与政府补助和乡、村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的奖惩以及医务人员收入水平挂钩,做到奖优罚劣。
三、考核内容
根据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承担的工作职能确定考核内容。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综合管理、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和满意度评价,其中公共卫生服务职能具体考核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的数量和质量等,基本医疗服务职能具体考核医疗工作效率、医疗质量、规范用药和医疗费用控制等。具体考核内容和指标见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绩效考核参考指标。其中,对于现阶段国家已有明确要求的考核指标,按照相应指标值进行考核;对于国家尚未明确阶段性目标的,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本省(区、市)的指标值;对于以省(区、市)为单位难以确定的指标值,则由县(市、区)确定当地考核指标值。鉴于各地村卫生室在举办主体、机构规模、硬件设施和人员配置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对村卫生室的考核要紧密结合其承担的职责任务和工作能力筛选具体考核指标。
四、考核程序
(一)成立考核小组。在县级政府的领导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牵头成立县级考核小组,负责组织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统一进行考核。乡镇卫生院可以受县级考核小组的委托,负责对村卫生室进行考核。
(二)制订实施方案。各地根据本意见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并定期组织相关部门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问题。
(三)建立考核专家库。根据绩效考核涉及的专业,聘请相关业务技术与管理专家参加绩效考核,要注意吸收县级医院(含中医院)、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和卫生监督等相关机构的人员参加。
(四)考核方法与周期。通过查阅文件资料、现场检查、问卷调查、机构负责人述职、内部员工和群众访谈等多种方法进行考核,原则上每年一次。考核以千分制进行量化,一般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各个等次的绩效分值,其中考核优秀的比例不超过20% 。
(五)公示与复核。考核结果要在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所在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乡镇卫生院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由县级或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复核一次。村卫生室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由县级考核小组复核一次,复核结果为最终结果。
(六)结果上报与反馈。县级考核小组要于每年初将考核结果汇总,逐级报至地(市)、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并及时反馈给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
五、结果运用
绩效考核结果要与乡镇卫生院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和村卫生室相关财政补助挂钩,也应当作为机构表彰奖励及其负责人考核任用的重要依据。对考核优秀、合格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按照规定全额拨付绩效工资和相关财政补助;对考核不合格的,要按照规定进行扣减,扣减部分全部用于奖励考核优秀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要根据县级考核小组反馈的考核结果,不断完善内部管理,转变运行机制。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结合绩效考核的结果,定期对人才队伍、设备设施、财政补助等影响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行的相关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问题,保障其正常运行和可持续发展。
六、加强组织领导
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绩效考核的重要意义,加强对绩效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制订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并根据工作重点和发展方向进行适时调整;负责组织对地(市)级和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管理人员、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负责人员进行绩效考核政策、内容及方法等方面的培训,保障绩效考核工作的顺利开展。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建立社会监督和民主评议机制,保障绩效考核工作的公开、民主。省、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对各县(市、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绩效考核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保证绩效考核工作的客观、公正及考核结果的科学运用。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逐步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体系,改变以经济收入为基础的分配模式,增强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建立“四个机制”。建立乡镇卫生院首诊责任制;岗位竞争、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奖优罚劣、优质多酬的分配机制和社会参与、民主评议的监督机制。
(二)实现“五个转变”。由追求经济效益向注重社会效益转变,由按人员数量为主拔付补助经费向按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为主拔付补助费转变,由患者被动到医疗机构就诊向医务人员主动走向社会服务转变,由单一主管部门评价向多部门及社会公众共同评价转变,由人事静态管理向竞聘上岗、双向选择的动态管理转变。
(三)达到“一个目标”。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
三、基本原则
(一)突出社会效益原则。坚持绩效考核与社会效益挂钩,坚决制止绩效工资分配与医疗业务收入直接挂钩的做法,促进乡镇卫生院公益性的回归。
(二)分级考核原则。卫生院接受卫生局的考核,同时负责对职工进行考核。同一层级实行一个考核标准、一套考核办法。
(三)综合考核评价原则。坚持公平、公正、综合考核评价,以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为考核重点,加大对医疗质量管理和公共卫生服务效率的考核力度,鼓励节约,降低成本,控制不合理上涨的医疗费用,促进乡镇卫生院可持续发展。
(四)按绩效分配原则。考核结果与乡镇卫生院财政补助、与职工个人收入挂钩。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建立绩效工资与工作数量、工作质量、群众满意度等为主要考核指标的分配方法,使工作人员收入与技术水平、服务质量和劳动贡献挂钩,合理拉开分配档次,充分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四、考核内容
(一)综合管理:主要考核思想政治工作与行风建设、行政管理、人事财务管理、新型农合管理、社会评价、院内环境与卫生宣传、村卫生室管理、完成上级下达的指令性任务情况。
(二)基本医疗服务:服务质量、服务数量、医疗费用控制、执行基本药物制度情况。
(三)公共卫生服务: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和质量、健康教育开展、免疫规划执行、传染病防控、老年人保健、慢性疾病管理、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妇幼保健、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应急处理和卫生监督。
五、考核体系
1、县卫生局设立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办公室,对乡镇卫生院的工作进行统一考核管理。卫生院由院务会负责对职工进行考核。
2、绩效考核中心根据卫生局每年年初确定各卫生院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间以及临时性、阶段性工作任务,跟踪管理、定期考核各乡镇卫生院的工作,并指导乡镇卫生院对职工的考核。卫生院根据工作岗位的性质和特点,确定岗位系数和工作项目标准服务量折合值。
六、考核方式
1、查阅资料。包括查阅财务报表、各种统计报表、病历、处方、诊疗登记、疫情报告、单位绩效考核方案及记录等台账;
2、现场检查。包括查看基础设施建设、医疗设备、服务流程、服务规范、工作纪律、制度建设、环境卫生等;
3、走访群众。包括对预防接种对象、保健对象、建档对象和患者及其家属等接受服务的情况,测评满意度。
4、召开座谈会。随机抽取30%的职工和患者进行座谈,征求意见。
七、考核等级的确定
对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结果实行100分制,按分数高低依次确定,分为四个等级:分值90分(含90分)以上为优秀,75-90分(不含90分)为合格,65-75分(不含75分)为基本合格,65分(不含65分)以下为不合格。
八、考核结果运用
(一)从政府补助经费中,提取1%作为绩效考核奖励基金。
(二)作为核发绩效工资的依据。由县卫生局和财政局将70%的财政补助绩效工资按月拨至乡镇卫生院,卫生院按月考核发放。剩余30%经费由县卫生局按半年和年终考核结果兑现。对考核结果确定为优秀、合格等级的乡镇卫生院兑现剩余经费,对考核结果基本合格的乡镇卫生院扣减剩余补助经费20%,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乡镇卫生院扣减剩余补助经费的50%作为全县绩效考核奖励基金。
(三)作为干部职工奖惩的依据。年度考核为优秀、合格等级的卫生院在绩效考核奖励基金中提取一定比例给予班子成员和全院干部职工奖励,同时给予院长一次性奖励。对考核结果基本合格的单位扣除该单位班子成员职务补助的50%,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单位,扣除该院班子成员全年职务补助,全院干部职工绩效工资额度根据扣减的补助经费额相应下降。
(四)作为领导干部任免的依据。对在绩效考核中定为优秀的领导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在提拔任用领导干部时,在同等的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每年年度考核优秀的比例优先安排。对在绩效考核中定为不合格的单位,院长第一年诫免谈话,连续二年不合格的单位院长免职、班子成员改组。
一、绩效考核原则
1、“四公原则”:即“公正、公开、公平、公道”,执行公正,过程公开,评价公平,实施公道,考核应就事论事而不可将与工作无关的因素带入考核工作;
2、客观性原则:用事实说话,切忌主观臆断,缺乏事实依据;
3、反馈原则:考核者在对被考核者进行绩效考核的过程中,需要把考核结果反馈给被考核者,同时听取被考核者对考核结果的意见,对考核结果存在的问题及时修正或做出合理解释;三天一沟通,七天一反馈,一月一激励,一年一兑现。
4、时效性原则:绩效考核是对考核期内工作成果的综合评价,不应将本考核期之前的行为强加于本次的考核结果中,也不能取近期的业绩或比较突出的一两个成果来代替整个考核期的业绩;
6、结果导向原则:突出业绩,强调以绩效结果为依据,同时兼顾能力或者关键行为以及个人表率作用对员工和团队的价值贡献。
二、绩效考核人员范围
1、集团公司本部部门经理、副经理及员工;
2、事业部副总经理、部门经理、副经理及部门员工;
3、各分子公司经理、副经理、职能部门负责人及管理人员;
4、参控股企业外派人员。
三、绩效考核周期
1、月度督察、半年考核:各岗位的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根据年初确定的目标责任及月度的工作计划,每月督察,半年考核。上半年考核时间为7月1日—15日,下半年考核时间为次年1月1日—15日。
2、考核期如果由于特殊原因需要延后的,考评委员会有权将考核时间顺延。
四、绩效考核机构
成立亿利资源集团公司考评委员会。
主任:执行总裁
副主任:运营总监
秘书长:人力资源部经理
成员:副总裁、总监、各部门经理
各事业部、分子公司成立由一把手任主任的考评委员会
五、绩效考核内容及办法
采取180度(自评、主管评定、考核小组共同考评、跨团队考核)的应用行事历及目标管理的考评方式进行考评
(一)中层以上人员
企业经理
为全方位考核企业经理的综合业绩,考核内容由五部分组成。分别
为:经营指标、员工队伍建设、企业发展规划及实施方略、综合素质(管理能力、执行能力、改革创新能力、廉洁自律、与员工的沟通)、上级临时交办任务的完成情况。五项得分之和即为被考评者的最后得分。
1、经营指标
以年初责任书签订指标为考核内容(硬指标):(主要生产加工企
业以利润、现金流、上缴款项、员工社会保险缴纳、工资的发放等指标完成情况为考核依据;非独立运作企业以产量、质量、成本等指标完成情况为考核依据;流通企业以利润、销售收入、现金流、应收款项、员工社会保险缴纳、工资的发放等指标完成情况为考核依据;其它企业按协议规定执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
权重占总考核的80%
考核主体:考评小组评定、综合管理部提供考核指标
考核周期:月度督察、半年考核
2、企业发展规划及实施方略
企业发展规划及实施方略是指被考核者是否能够站在集团公司战略规划的高度上提出本企业合理的发展规划及具体实施方略;权重占总考核的10%
考核主体:自评结合直接上级的办法进行;权重分别为10%、90%
考核周期:月度督察、半年考核
3、员工队伍建设
员工队伍建设是指本企业定员的合理性、人员的流失率及人员综合素质
的提升程度;权重占总考核的5%
考核主体:采取自评、直接上级评定与集团公司职能部门相关负责人评
定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权重分别为10%、70%、20%。
考核周期:月度督察、半年考核
4、综合素质
综合素质包括考核者的管理能力、执行能力、改革创新能力、廉洁自律、与员工沟通情况;权重占总考核的5%
考核主体:采取自评、直接上级与本企业员工评定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权重分别为10%、50%、40%
考核周期:年度考核
5、上级临时交办任务
上级临时交办任务是指未列目标责任书内的工作内容;权重占总考核的5%,有一项任务按要求完成加10分,依次累加。
考核主体:由自评与直接上级相结合的评定办法;权重分别为10%、90%
考核周期:月度督察、半年考核
部门经理
为全方位考核中层以上人员的综合业绩,考核内容由五部分组成。分别为:集团公司总体经营指标完成情况、工作业绩、职能系统内的业务规划及实施方略、直接管辖范围的员工队伍建设、综合素质(专业能力、管理能力、执行能力、学习创新能力、客户满意度)、上级临时交办任务的完成情况。六项得分之和即为被考评者的最后得分。
1、集团公司总体经营指标完成情况
主要以销售收入、利润、现金流、应收款的压缩、员工社会保险缴纳、工资的发放等指标完成情况为考核依据。经理考核权重占40%,副经理考核权重占30%。
考核主体:综合管理部提供指标、考评委员会评定
考核周期:月度督察、半年考核
2、工作业绩
以每月未部门工作会确定的工作计划为考核内容。经理考核权重占30%,副经理考核权重占35%。
考核主体:自评与考评委员会相结合的办法;权重分别为10%、90%
考核周期:月度督察、半年考核
3、职能系统内的业务规划及实施方略
职能系统的业务规划及实施方略是指被考核者是否能够站在集团公司
战略规划的高度上提出职能系统的业务规划及具体实施方略;权重占总考核的10%
考核主体:由自评、直接上级及考评委员会评定;权重分别为10%、60%、30%
考核周期:月度督察、半年考核
4、直接管辖范围的员工队伍建设
直接管辖范围的队伍建设是指本部门或本职能系统所直接管辖业务人员搭配的合理性及人员综合素质的提升程度;经理考核权重占10%,副经理考核权重占15%
考核主体:采取自评、直接上级评定与直接管辖的员工评定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权重分别为10%、70%、20%
考核周期:半年考核
5、综合素质
综合素质包括考核者的专业能力、管理能力、执行能力、学习创新能力、客户满意度;权重占总考核的10%
考核主体:专业能力、管理能力、执行能力、学习创新能力采取自评、考评小组测评与直接上级评定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权重分别为10%、40%、50%
客户满意度由与被考核者有直接业务来往的人员评定。
考核周期:年度考核
6、上级临时交办任务
上级临时交办任务是指未列入月初工作计划内的工作内容;权重占总
考核分数的5%,有一项任务按要求完成奖励10分,依次累加。注:上级临时交办的任务内容不能超出被考核者的业务和职能范围。
考核主体:由自评结合直接上级评定的办法进行;权重分别为10%、90%
考核周期:月度督察、半年考核
(二)一般管理人员
为全方位考核管理人员的综合业绩,考核内容由五部分组成。分别为:集团公司总体经营指标完成情况、工作业绩、职能系统内的业务指导、综合素质(专业能力、执行能力、学习创新能力、责任心、工作积极性)、上级临时交办任务的完成情况。五项得分之和即为被考评者的最后得分。
1、集团公司总体经营指标完成情况
主要以销售收入、利润、现金流、应收款的压缩、员工社会保险缴纳、工资的发放等指标完成情况为考核依据。权重占总考核的20%。
考核主体:综合管理部提供指标、考评委员会评定
考核周期:月度督察、半年考核
2、工作业绩
以每月未部门工作会确定的工作计划为考核内容;权重占总考核的50%
考核主体:采取自评与直接上级相结合的评定办法进行;权重分别为10%、90%
考核周期:月度督察、半年考核
3、职能系统内的业务指导
职能系统内的业务指导是指被考核者对本系统内业务人员的指导。权重
占总考核的10%。
考核主体:采取自评、直接上级评定的办法与本系统内的业务人员评定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权重分别为10%、80%、10%
考核周期:月度督察、半年考核
3、综合素质
专用指标包括考核者的专业能力、执行能力、学习创新能力、责任心、工作积极性;权重占总考核的20%
考核主体:采取自评、直接上级与直接有业务关系的人员评定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权重分别为10%、50%、40%
考核周期:年度考核
4、上级临时交办任务
上级临时交办任务是指未列入月初工作计划内的工作内容;权重占总考
核的5%,有一项任务按要求完成加10分,依次累加。
考核主体:采取自评、直接上级评定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权重分别为10%、90%
考核周期:月度督察、半年考核
(三)外派人员的考核
为全方位考核外派人员的综合业绩,考核内容由五部分组成。分别为:本企业经营指标完成情况、工作业绩、外派人员定期汇报情况、综合素质(专业能力、管理能力、执行能力、学习创新能力、沟通协作能力)。三项得分之和即为被考评者的最后得分。
1、本企业经营指标完成情况
主要以利润、现金流、上缴款项、员工社会保险缴纳、工资的发放等指标完成情况为考核依据。权重占总考核的20%。
考核主体:综合管理部提供指标、考评委员会评定
考核周期:月度督察、半年考核
2、工作业绩
以年度工作目标及月度工作计划为考核内容;权重占总考核的50%
考核主体:采取自与评考评委员会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权重分别占10%、90%
考核周期:半年考核
3、外派人员定期汇报
外派人员定期汇报是指被考核者依据《亿利资源集团公司外派人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定期汇报,做好集团公司与所在企业的相关信息传递工作,保证双方的信息互通;权重占总考核的10%。
考核主体:采取自评与集团公司直接上级测评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权重分别占10%、90%
考核周期:月度督察、半年考核
4、综合素质
综合素质包括考核者的专业能力、管理能力、执行能力、学习创新能力、沟通协作能力;权重占总考核的20%。
考核主体:采取自评、所在企业直接上级及所直接管辖人员、集团公司直接上级及有直接业务联系的人员评定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权重分别为10%、30%、20%、30%、10%
考核周期:年度考核
六、绩效考核评分原则
1、考核评分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将考核结果分为五档,分别为优秀、良好、合格、需改进和不良。优秀130-120分;良好120-110分;合格110-90分;需改进90-70分;差70—50分,每个等级的评分原则如下:
优秀:该项工作绩效大大超越常规标准要求。通常具有下列表现:在规定的时间之前完成任务,并且完成任务的数量、质量显著超出规定的标准,得到来自客户的高度评价,给公司带来预期外的较大收益。
良好:该项工作绩效超出常规标准要求。通常具有下列表现: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要求完成任务,在数量、质量上明显超出规定的标准,获得客户的满意,超过公司预期目标。
合格:该项工作绩效达到常规标准要求。通常具有下列表现:基本上达到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等工作标准,没有客户不满意,达到公司预期目标。
需改进:该项工作绩效基本达到常规标准要求。通常具有下列表现:偶有小的疏漏,有时在时间、数量、质量上达不到规定的工作标准,偶尔有客户的投诉,并没有给公司造成较大的不良影响。
差:该项工作绩效显著低于正常工作标准的要求。通常具有下列表现:工作中出现较大的失误,或在时间、数量、质量上与规定的工作标准相距甚远,经常突击完成任务,经常有投诉发生,给公司造成较大的损失或不良影响。
2、要求部门员工的平均绩效得分不得超过部门绩效得分,否则考核视
为无效。
3、考核委员会参照考核得分,将被考核者划分为五个等级:
A级(优秀): 130—120分; B级(良好): 120—110分;C级(合格)110—90分;D级(需改进): 90—70分;E级(差): 70分以下
4、考核委员会对部门经理以下员工,参照考核得分,将被考核者划分为A、B、C、D、E五个等级,等级结果在部门内部实施强制分布法,五个等级所占被考核者总数比例如下:
A级(优秀)、B级(良好)以上员工占被考核者总数比例不得高于20%; C级(合格)占被考核者总数比例70%以上;D级(需改进)、E级(差)占被考核者总数比例不得低于10%
七、绩效考核流程
1、考核数据的收集:考核评估开始的第1到第5个工作日,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考核指标信息的汇总收集并向考核委员会提供。办公室应在月末最后1个工作日,将集团公司各部门人员、外派人员本月工作总结、下月工作计划及本月工作任务督查结果提交人力资源部。
2、绩效考核评估:考核评估开始的第6个工作日,考评小组及各考核者的直接上级在取得各被考核部门的绩效考核计分卡及相关信息资料后,依据评分原则进行评估。
3、集团公司部门各岗位的考核:考核评估的第7个工作日到第9个工作日,由部门直接上级依据岗位员工绩效计分卡及相关信息资料对该岗位员工进行考核评估,并将考核结果提交人力资源部。
4、考核资料整理:考核评估的第10个工作日到第12个工作日,人力资源部回收所有绩效考核评估结果及相关资料。
5、完成考核汇总:考核评估的第13个工作日到第14个工作日,人力资源部统一汇总完成考核评估结果,提交执行总裁审批。
6、考核评估的第15个工作日,人力资源部将绩效考核工资提交财务部门,财务部门以此发放员工岗位绩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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