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招聘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规范企业人员招聘流程和健全人才选用机制,对招聘工作提供客观参考和依据,同时合理配置、充分利用现有人力资源,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人事招聘制度5篇,供大家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企业人员招聘流程和健全人才选用机制,对招聘工作提供客观参考和依据,同时合理配置、充分利用现有人力资源,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x总公司及旗下所有子公司员工的入职办理
第三条招聘原则
一、人员需求计划应符合企业整体战略规划、营销计划及其它运营计划的人员规划;
二、公司招聘坚持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录用、先内后外的原则;
三、以岗定编,人员需求应以岗位的工作任务为标准,依据岗位的要求进行人员的配备;
四、考核择优,依据岗位要求,建立严格的人员筛选程序,选择适合公司发展的应聘人员;
五、常年招聘,不断补充新鲜血液,建立人才储备信息库,保证优秀人才的来源。
第四条招聘类别
一、管理类人员:部门主要涉及董事长办公室、行政办、人力资源部、公关部、质检部、企划部、财务中心、各分公司主管级以上各管理岗位人员;
二、技术类人员:部门主要涉及各分公司技术岗位人员;
三、一线员工:主要包括各分公司生产一线员工。
第五条招聘渠道管理
一、网络、报纸招聘:主要用于招聘普通管理类、技术类及技能型的一线员工,合作网站包括58同城、赶集网、时报等;
二、现场招聘:参加专业性较强的招聘会,主要用于招聘技术类人员及技能型的一线人员;参加区域性职业介绍机构组织的招聘会,主要用于招聘一线员工,包括技能型的员工;
三、广告招聘:通过张贴户外广告,宣传公司的用工需求,主要用于招聘一线员工,包括技能型员工。
四、内部竞聘:鉴于内部员工比较了解企业的情况,对企业的忠诚度较高,内部招聘可以改善人力资源的配置状况,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公司进行人才招聘应优先考虑内部招聘。在企业内张贴内部竞聘通知,并对有意向的员工进行考核,考核通过后调整至竞聘岗位,主要用于应对人员的突然缺失,且该岗位与其日常工作密切相关,而企业部分员工能够胜任。
五、内部推荐:主要用于补充一线员工,公司鼓励内部员工推荐优秀人才,由人力资源部本着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按程序考核录用。
第六条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应严格按照批复后的《人员需求增补单》进行,内容需包括以下部分:
(一)招聘渠道的选择及版式:选择合适的、有效的招聘渠道,有利于招聘任务的完成。招聘渠道的选择可参照《第五条 招聘渠道管理》;
(二)招聘费用明细:招聘前应该对本次招聘可能发生的费用进行一个系统的预算,包括信息发布费(如报纸广告费、电视信息发布费、网络信息发布费、人才市场费用等);
(三)信息发布内容:可附设计样稿或电子稿,具体发布内容应综合考虑费用、版面等因素,总体要求行文大气、信息表达简洁清晰并具有一定号召力。主要包含:
(四)企业信息:企业发展历史、行业地位、未来发展、用人理念、培训机会等。
(五)岗位信息:岗位职责/工作内容、任职要求、上下级关系、是否出差/外驻等。
(六)信息有效期:一周/二周/一月/三月/半年/长期有效
(七)联系方式:电子邮件/信件/办公电话、联系人、地址等。
(八)其它:岗位是否适用应届生、如何投递简历、是否需要附证件等。
根据信息发布内容填写《招聘计划》中的面试安排,明确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面试官。
(九)招聘实施跟进细则:可根据各部门实际计划安排,选择性填写信息发布时间、资料收集、筛选、选拔、录用、办理报到手续、招聘总结等环节的计划工作时间和责任人。
第七条招聘权限
公司实行招聘批准权限制,凡未经审批的招聘或未执行招聘流程的招聘,人力资源部不予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第二章招聘管理
第八条招聘组织
一、一般人才招聘工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拟定招聘计划并组织实施,人员需求部门参与招聘测评和部分实施工作;高级人才的招聘由董事长签批,运营总监直接领导(特殊情况可授权他人负责),人力资源部负责协助。
二、各部门对于因人员调动或其它原因造成人员短缺的临时需求,在确认内部调配难以满足情况下,可以填写《人员需求增补单》,报分公司总经理、运营总监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制定补充需求计划和外部招聘计划。
三、拟定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应包括招聘人数、招聘标准(年龄、性别、学历、工作经验、工作能力、个性品质等)、招聘具体行动计划等。
四、根据招聘形式、招聘对象的不同,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执行不同的招聘公告发布、人员筛选录用工作流程。
第九条招聘流程管理
一、公司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必须增补人员时,由各部门填写《人员需求增补单》,报部门经理、运营总监签字批准后,交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纳入聘用计划并办理甄选事宜。
二、根据《人员需求增补单》、岗位性质、职责要求、岗位要求合理的选择信息发布的渠道和时间。
三、收集简历并根据职责要素和岗位要求进行初步的筛选,并确定面试名单。
四、面试安排,人力资源部负责制订《面试计划》,并通知相关部门人员协助面试(详见第九条 面试流程管理);
五、应聘人员填写《应聘登记表》,出示身份证;
六、由人力资源部会同相关人员进行面试,一线员工由人力资源部与用人部门主管共同面试,管理岗位或技术岗位由人力资源部与部门经理共同面试;
七、依据面谈记录针对应聘人员特点与公司提供职位的吻合度进行面试评估,技术岗位、一线员工均采取7天试工期制度,若技能达到企业要求则准予进入企业相关岗位就职,7天试工期工资计入其当月薪酬;若技能尚达不到企业所需岗位要求的不予入职,7天内试工期工资不予发放。
八、管理岗位面试人员档案应均以书面记录递交用人部门直接领导,由用人部门直接领导进行复试(特殊情况可授权他人);
九、确定录用人员,一线操作岗、技术岗人员现场通知或电话通知,并发送《岗位安排通知单》至相关部门,其面试档案交由人事经理审批;管理岗人员面试档案须上呈运营总监、董事长审批通过后,电话确认入职日期、薪酬福利并发送《岗位安排通知单》至相关部门。
十、入职审批权限及入职工资范围拟定权限:总监级、经理级员工入职由总经理审核董事长批示;主管级员工入职由人事经理审核总经理批示,一线员工及技术岗位员工入职由各分管部门负责人或各分公司总负责人决议,人事经理审核签字后后方可办理入职(注:对于各分公司办理入职,未经人事经理签字的人力资源部不予承认)。
第九条面试流程管理
一、人力资源部向初选合格的求职者发面试通知,并要求其面试时提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初试由人力资源部人员(主试人)和用人部门共同组成。人力资源部对应聘人员的智力、品德和综合素质进行初试和评价,用人单位从工作经验与能力对应聘人员进行初试和评价。
三、主试人组织具体的初试工作,作好初试记录工作,并在《应聘人员初试表》意见栏中填写初步面试意见。初试结果分为三种:拟予聘任、不予考虑、拟予复试。人力资源部将“拟予聘任”的人员报直接主管讨论决定是否聘任并确定岗位,“拟予复试”的人员由集团人力资源部组织复试。
四、复试由用人部门直接上级或其委托人负责面试,人力资源部负责协调。复试人员填写复试记录表,表明对应聘者的评语及结论。
五、复试结束后,复试人或其委托人对应聘者的意见和评价结果填写在复试表单上,作为下一步行动的依据,人力资源部进行备案。
六、通过复试的应聘人员由分管部门的经理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所有拟录用的人员应经总裁或其委托人最后签字批准生效;管理岗位需经运营总监、董事长最后签字后批准生效。
第三章入职管理
第十条入职流程
一、收集员工报到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
体检证明;
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
外地员工提供暂住证明(可根据情况一个月内提交);
二、填写相关表格及签字:
(一)物品领用登记表;
(二)员工入职表
(三)保密协议及竞业禁止协议(特殊岗位人员填写);
(四)员工阅读《员工手册》与《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三、申领工作相关物品(此项由后勤部负责):
(一)员工工装:员工上班每天着工服。工装由公司提供,一年两套(夏装和冬装,详见《入职须知》及《员工工装管理办法》)。
四、部门报到
一、报到之前,人力资源部介绍与工作密切相关的部门与人员情况;
二、带领新员工到所在部门报到,员工携《岗位安排通知单》报到入职;
三、管理类、技术类员工由部门负责人制定《入职引导书》,一个工作日后提交到人力资源部备案;
四、人力资源部根据部门负责人提供的《入职引导书》定期跟进拟入职人员的工作情况,并汇总相关信息存档登记。
五、新员工培训
一、当月最后一个周三定期为新进员工进行企业文化培训(具体情况根据人数而定);
二、新员工入职超过10人组织一期培训,如一个月未超过10人则在月末必须进行培训;
三、培训内容:
(一)企业认知篇(企业简介、组织架构、发展史、企业文化、主要产品、愿景与规划);
(二)规章制度篇(行政、人事、生产重要条款);
(三)工作常识篇(工作流程、基本知识、安全常识);
(四)员工福利篇企业文化(认识领导、员工福利、文体活动缩影);
六、合同(协议)签订
一、新员工入职之日起1月内签定劳动合同;
二、合同起始日期从员工入职第1天算起,合同首次签定年限一般三年,特殊情况请求上级领导;
三、个人信息要完整(如:姓名、身份证号与身份证一样,不得涂改);
四、落款乙方处签字并在签名上按手印(食指)。
七、员工个人档案
一、建立个人资料档案目录;
二、根据个人资料档案目录一一核对入职流程所办事宜及相关表格是否齐全;
三、归档(详见《人事档案存放管理制度》)。
八、员工食宿
员工食宿由各分公司执行,相关规定详见行政管理文件《员工宿舍管理规定》
第四章附则
(以下条例无相关制度的以本条例为准,如有相关制度则以制度为准)
第十一条入职须知
一、员工入职须携带下列物品
1、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2张(档案黏贴1张、领取工资时提交1张);无身份证者,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盖有证明机关红章原件)及复印件2张。
2、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集体户口、个人档案)。
3、济南(青岛)各店:非济南(青岛)市身份证者,须自行办理暂住证。
4、没有健康证者,公司将统一组织办理健康证,费用个人承担。
5、员工入职时必须年满16周岁;能讲普通话,身体健康,无慢性疾病及传染病,品行端正,无不适合做餐厅工作的其它特征,如隐瞒年龄者,全部责任由引荐人和员工本人承担。
二、试用须知(含试工期、试用期)
1、新入职前7天为试工期,在此期间任何一方均可提出停止试工,此期间酒店提供免费食宿、不带薪。通过试工期的员工,核算入职第一个月工资时财务给予一并补发试工期工资。员工入职均有1--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不合格者,酒店将予以劝退。
2、试菜时间不带薪,自试菜成功后正式录取的当天开始计薪。
3、员工入职后未经批准擅自不出勤视为旷工,旷工按照日工资的3倍进行处罚。当月连续旷工3天或当月累计旷工5天以上的,视为自动离职,并扣除未核算的工资、奖金等,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4、指纹考勤:员工入职必须采集指纹后上岗,月度内书面考勤配合指纹打卡记录核算工资,有书面考勤但无指纹打卡记录的按无出勤处理,仅有指纹打卡记录缺各店各部审核提供的书面考勤同样按无出勤处理,具体参见《公司指纹考勤制度》。
三、休假制度
1、非厨房人员新老全职员工月出勤22天以上(特岗、夜值岗、钟点、兼职、假期工等无公休),享受4天带薪公休,出勤不满22天,每出勤7天享受1天带薪公休,不足7天不享受,不得跨月攒班,不休不补。厨房人员新全职老员工月出勤22天以上,享受3天带薪公休,每出勤10天享受1天带薪公休,不足10天不享受,不休不补。在保证经营的情况下,省外户籍的允许季度内攒班连休,但必须提前申请,并在考勤表上注明。
2、公休假补助:因缺编导致当月无法正常公休的前厅基层岗位(仅限服务员、传菜员、吧台、迎宾、保洁,不含组长级以上人员),经各店总审批同意的,给予员工按日工资标准发放公休假补助。
3、婚假:在酒店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者(入职日期起算)可享受三天婚假。凭结婚登记证当年一次性休完,不可分开休假,不休不补。婚假带薪,超期按事假处理。
4、丧假: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死亡,准假三天。丧假必须一次性休完,不可分开休假,不休不补。丧假带薪,超期按事假处理。丧假需提供直系亲属的死亡证明。
四、工装管理规定
1、酒店负责提供基本工作服,员工领取时须登记个人物品领用记录(填写物品领用/归还清单),离职交回时注销个人物品领用记录(物品领用/归还清单),如有损坏,酌情赔偿。员工工装丢失或者不能交回的,按照原价进行扣款。
2、量身定做(含自购报销)的管理人员新工装,员工离职时归个人所有,酒店按购买价收取折旧费。标准为:每套工装均按照订做和购买日期起算,员工入职不满一年的,全额购买;工作一年以上两年以内离职的,扣除折旧费50%,员工入职两年以上离职的,不收折旧费。
五、员工福利
1、酒店提供每月400元免费补贴(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其中三餐补贴300元(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宿舍补贴100元(不以现金形式发放),提供基本住宿床位,各宿舍长负责按实际发生额收取水电费用。
2、原则上床上用品个人自备,考虑到省外的不便,省外入职时酒店提供一套床上用品(每人仅限领取1次),员工离职的床上用品归个人所有,如工作不满12个月的应按成本价扣款。
3、酒店为员工缴纳社保,具体参见《公司社会保险缴费规定》。
七、关于报到、调岗车票的报销规定
1、应聘人员如未被录取人员的往返车票一律不予报销。
2、省外新入店上班车票,入职30天后提交财务报销,如工作不满12个月,离职时间扣除相应报销的车票。
3、济南各店与青岛店相互调配,因公调配的该员工在到达地报销单程车票,个人申请的费用自担。
八、个人物品及人身安全管理
员工无论工作时间或者休息时间,须各自保管好现金、手机、交通工具等贵重物品,以防丢失。如有损失,责任自负。员工应按操作规程工作,非法作业,责任自负。
九、离职须知
员工辞职须提前30天申请,辞职申请递交后根据部门要求在职工作,待各店各部门批准离店后方可办理交接,离职交接表递交后次月结算,离职当月按实际出勤日结算。
第十二条本规定由人力资源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本规定与原有规章制度有冲突的以本规定为准;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
1、及时补充企业人力资源,弥补岗位空缺,满足企业用人需求,促进企业经营发展战略的实现。
2、规范企业员工招聘活动,使招聘工作有效、顺利进行,为企业招募到合适的人才。
第2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所有的员工招聘工作。
第3条招聘方式。
1、外部招聘
主要采用发布广告、招聘洽谈会、校园招聘及网络招聘等方法。
2、内部选拔
包括员工个人申请及企业各部门推荐人选等。
3、委托第三方招聘
通过与人才交流中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猎头公司等中介机构签订委托招聘合同,委托其代理招聘,招募所需要的关键岗位人才及高级管理人才。
第2章招聘计划制订
第4条人力资源部根据企业总裁审批通过的各部门人员编制标准及人力资源需求计划,结合企业经营发展状况,制订招聘计划。
第5条定期招聘计划。
1、人力资源部于每年末制订企业下一年度的整体招聘计划及费用预算。
2、企业各用人部门于每季度末的第一周向人力资源部提交下一季度的招聘计划。
3、人力资源部负责制订应届毕业生的招聘计划。
第6条不定期招聘。
1、企业各部门因业务发展需要或特殊原因急需招聘人员时,人力资源部根据各部门要求制订临时招聘计划。
2、各部门需要在计划外招聘人员的,应提前××天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以便人力资源部做好招聘计划及准备工作。
第3章招聘工作实施
第7条内部选拔与外部招聘。
1、企业各部门出现岗位空缺时,原则上首先考虑在企业内部全体工作人员中公开招募,在企业内部寻找合适人选来弥补岗位空缺。
2、内部员工无法满足招聘需求时,考虑外部招聘。
(1)应届毕业生的招聘,集中在每年的第一、第四季度进行。
(2)社会人员的招聘及临时招聘,根据招聘计划和各部门用人需要,合理安排时间组织实施。
第8条面试与录用。
1、人力资源部负责应聘人员的简历筛选和初试工作。
2、企业各用人部门负责应聘人员的复试工作,企业高层领导参与中高层管理职位的复试工作。
3、人力资源部配合各用人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全面综合评价,并按照择优录用的原则做出录用决策。
第9条委托第三方招聘。
1、企业高层管理岗位及核心岗位出现空缺,可委托专业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如猎头公司等,招募企业需要的高级优秀人才。
2、企业与外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通过签订招聘委托合同,约定招聘相关事宜,由外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备选的候选人,企业人力资源部组织候选人参加复试。
3、企业高层及人力资源总监负责对候选人的面试,并做出录用决策。
第4章人员录用程序
第10条新员工入职。
1、新员工入职前需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可录用。
2、新员工到岗时间由企业各部门确定,人力资源部负责及时通知。
3、人力资源部负责为新员工办理各项入职手续。
(1)填写《员工登记表》,签订《劳动合同书》。
(2)调转人事档案及各类保险手续。
(3)企业规定的其他需要办理的手续。
第11条试用期规定。
1、企业新员工试用期为1~6个月不等,根据劳动合同法及企业的相关规定和各岗位的实际需要确定。
2、试用期间,用人部门应做好新员工的业务指导工作,并负责记录员工在试用期间的绩效及工作表现。
3、员工试用期满,由用人部门填写《试用期考核表》,经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及总裁审批后正式录用。
第5章附则
第12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制定,经总裁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第13条本制度解释权归企业人力资源部,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一条本公司所需员工,一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之原则公开面向社会招聘或内部晋升。
第二条本公司聘用各级员工以学识、品德、能力、经验适合于工作岗位需要为原则。
第三条新进员工的聘用,根据业务需要,由各部门填报《人才招聘申请表》报行政人事部统一安排招聘;行政人事部将在收到简历后进行简历筛选及初试,合格者行政人事部将安排相关部门经理进行复试,部门经理(主管)以上级别或有特别需求者须经过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第三次复试后方可录用。
第四条复试合格者行政人事部门将对其学历证明等进行资格审查并通知其到会从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必检项目有:肝功能、b超、心电图等。经检查有乙肝等传染病、有重大病史的公司将不予以录用。
第五条新进员工通过审核及体检后,经公司领导签署同意聘用意见后,由行政人事部办理试用手续。
第六条新进员工入职前应接受入职培训,并办理入职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原单位的离职证明原件、填写个人《员工情况表》、交登记照片4张、交身份证复印件2份、交学历证书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领取门禁卡等手续,未领得门禁卡者不得进入公司工作。《员工情况表》必须在到职当日填写,由部门经理写明薪资待遇和使用期限后在当日送交人事部门备案。各分公司人事需每周向中搜总部人力资源部提报新员工入职情况。商务部员工须经过岗前培训与考核后方可办理入职手续。
第七条部门经理及其他高级职员的招聘,由公司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提出申请,经分管副总裁批准后执行。
第一条根据编制情况,公司定期召开人员状况检查会,就现有人员流动率、缺勤情况及应储备人力、需求人力做出正确、客观的检查建议作为人事科研、制订人力计划、办理开拓人力来源的参考依据。
第二条人员调拨增补申请作业程序:
1、各单位如需增补人员,先至人事科领取“人员拨补申请单”,填妥后,汇人事科办理;
2、人事科接到申请单后,应调查所申请人员是否为编制内所需求、其职位薪金预算是否在控制内、其需要时机是否恰当等问题;
3、人事科调查后,即就申请人员的来源做正确的拟办建议,呈总经理核准后,根据指示办理招募预备工作;
4、人员拨补申请单经批示完毕后,均应转回申请单位,人事科凭副本办理。
第三条人员招募作业程序:
1、拟订招募计划
(1)招募职位名称及名额;
(2)资格条件限制;
(3)职位预算薪金;
(4)预定任用日期;
(5)通报稿或登报稿(诉求方式)拟具:
(6)资料审核方式及办理日期(截止日期):
(7)甄试方式及时程安排(含面谈主管安排)
(8)场地安排:
(9)工作能力安排:
(10)准备事项(通知单、海报、公司宣传资料等)。
2、诉求
(1)登报征求:先拟广告稿,估计登刊费,决定何时刊登何报,然后联络报社。
(2)同仁推荐:以海报或公告方式进行。
3、应征信的处理
(1)诉求消息发出后,会收到应征资料,经审核后,对合格应征者发出“初试通知单”及“甄选报名单”,通知前来本公司接受甄试。
(2)不合格应征资料,归档一个月后销毁,但有要求退件者,应给予退件。为了给社会大众一个好的印象,对所有未录取者发出“谢函”也是应有的礼貌。
4、甄试
(1)笔试
①专业测验(由申请单位拟定试题);
②定向测验;
③领导能力测验(适合干部级);
④智力测验。
(2)面谈
①要尽量使应征人员感到亲切、自然、轻松;
②要了解自己所要获知的答案及问题点;
③要了解自己要告诉对方的问题;
④要尊重对方的人格;
⑤将口试结果随时记录于“面谈记录表”。
(3)如初次面谈不够周详,无法做有效参考,可再发出“复谈通知单”,再次安排约谈。
5、背景调查
经甄试合格,初步决定的人选,视情况应做有效的背景调查。
6、结果评定
经评定未录取人员,先发出谢函通知,将其资料归人储备人才档案中,以备不时之需。经评定录取人员,由人事主管及用人主管会商进用日期后发给“报到通知单”,并安排职前训练及有关准备工作。
7、注意事项
进行应征资料的处理及背景调查时应尊重应征人的个人隐私权,注意保密工作。
第四条经核定被录用人员,由人事科依据甄选报名单发给“报到通知单”,报到时需携带下列资料:
1、保证书;
2、服务自愿书;
3、员工资料卡;
4、相片6张;
5、户籍誊本;
6、身份证复印件;
7、体检表;
8、抚养亲属申请表;
9、学历证件复印件。
(以上应缴资料视情况可增减)
第五条干部人员任用,视情况可发给“聘任书”。
第六条人事科于新进人员报到日即发给“报到程序单”,并检收其应缴资料;若资料不全,应限期补办,否则首月薪金可暂扣发。
第七条人事科随后应亲切有礼地弓,导新进人员依报到程序单上的顺序,逐项协助办理下日事宜:
1、领取员工手册及识别证;
2、制考勤卡并解释使用;
3、领制服及制服卡(总务科主办)
4、领储物柜钥匙(总务科主办);
5、若有需要,填“住宿申请单,
6、登记参加劳保及工会;
7、视情况引导参观各单位及安排职前训练。
第八条前条逐项办理完毕后,人事科即填制“新进人员简介及到职通知”,引导新进人员单位主管报到,由单位主管收存到职通知后依“职前介绍表”逐项给予说明,并于报到程序单上签章并交回人事科,表示人员报到完毕。
第九条人事科依据报到程序单随后应办理下列事项:
1、填“人员变动记录簿”
2、登记人事科管理用的“人员状况表”
3、干部人员发布“干部到职通报”
4、登记对保名册,安排对保;
5、填制“薪金通知单”办理核薪;
6、收齐报到应缴资料(抚养亲属申报表转会计科)连同甄选报名单建立个人资料档案,编号列管。
第十条新进人员报到上班后,应实施第一次对保,以后每年度视必要复对一次,并予记录。
第十一条对保分亲自对保及通信对保。
第十二条被保人如无故离职或移交不清,本公司应发出“保证责任催告函”。
第十三条有关对保作业,应另参照人事管理规章中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新进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作业员为40天),届满前一周由人事单位提供“考核表”,分甲(干部人员)、乙(一般人员)两种,并登记被考核人试用期间出勤资料,依人事权限划分表顺序,逐级考核。
第十五条人事单位根据考核表发给“试用期满通知”。
第十六条人事单位发出试用期满通知后,依不同批示分别办理下列事项:
1、试用不合格者,另发给通知单;
2、调(升)职者,由人事单位办理变动作业;
3、薪金变更者,由人事单位填制“薪金通知单”办理调薪。
第十七条前条办理完毕后,考核表应归人个人资料袋中。
第十八条新进人员在试用期中,表现不合要求,单位主管认为有必要停止试用时,可立即提前办理考核,并签人事异变申请单。
1、总则
1.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劳动用工管理,规范员工招聘、任用、离职等程序,提高人员素质效率,制定本办法。
1.2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2、职责
2.1管理部是公司劳动用工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办法的制定,员工招聘、任用、离职等相关管理工作。
2.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员工招聘、任用、离职等的审查与考评。
3、员工招聘
3.1招聘员工的原则
3.1.1唯才是举的原则:公司聘用员工为学识、品德、经验、能力、健康优秀者。
3.1.2公平竞争的原则:公司招聘员工,一律公开条件,向社会公开招聘。
3.1.3用人回避的原则:不允许聘用本部门员工亲属在该部门管理范围内工作。
3.1.4严格程序的原则:招聘员工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依法办事,严禁用工过程中的不正之风。
3.2招聘员工的程序
3.2.1招聘员工遵循以下程序:
用人部门申请——管理部审查——公司领导审批——拟定招聘文案——发布招聘信息——进行人员招聘。
3.2.2用人部门根据部门定编定员,需增加人员的,应填写《人员需求申请表》,注明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职责、人数,到岗时间等,经部门主管签署意见后交管理部审查。
3.2.3管理部审查该部门的定编定员情况,符合条件的签署意见后,由用人部门报其分管副总审批。
3.2.4用人部门分管副总审批同意后,交管理部拟定招聘文案,并发布招聘信息,发布招聘信息的渠道有:
——人才招聘会:市、区级人才市场
——媒体:报纸、网站
——上级:基地人力资源部、基地人才交流中心
——院校:大专院校、职业学校
——猎头公司:
3.3招聘人员的测试:
为招聘到合格的人才,招聘人员须遵循以下程序:
报名——初试——面试——复试、笔试——政审——体检——录用。
3.3.1报名:应聘人员到管理部填写《登记表》。
3.3.2初试:应聘人员填写登记表,管理部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初试,审查相关证件。
3.3.3面试:初试合格的,管理部推荐给用人部门进行面试,测试其专业能力,特殊岗位还应进行笔试或实作测试,并签署意见。同意试用的应注明试用期工资。
3.3.4复试、笔试:面试合格的,由用人部门的分管副总进行复试,并签署意见。同意试用的应注明试用期工资。重要岗位的员工还必须经总经理复试。
3.3.5政审:复试合格的应聘人员,由管理部对其工作经历、家庭情况、社会背景等进行政审。
3.3.6体检:政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到公司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3.3.7录用: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管理部负责通知其办理入职手续。并建立员工档案。
4、员工试用:
4.1新进公司员工都必须进行试用。
4.2试用期:
42.1应届毕业生:3—6个月
4.2.2往届毕业生:1—3个月
4.2.3员工试用期间,能力突出,表现特佳者,可缩短试用期,但最短不得少于1个月。
4.2.4达到试用期,经考核不合格者,根据情况可适当延长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或停止试用予以辞退。
4.2.5员工试用期间,品行不端或能力欠佳者,可随时终止试用。
4.3试用期工资:用人部门主管或分管副总确定,领导未明确的,为转正后工资的70%——80%。
4.4担保:
4.4.1销售人员、服务人员、财务人员以及其他核心岗位的人员必须办理担保手续。
4.4.2担保人应具备下列资格:
——必须是重庆市主城区常住户口。
——在重庆市主城区有固定居所。
——有固定工作单位(机关、事业、大中型企业)。
——有积极担保能力。
——被保人配偶不能作为其担保人。
4.5保密协议:
销售人员、服务人员、财务人员、技术人员以及其他核心岗位的人员必须与公司签订保密协议。
4.6入司培训:
4.6.1所有新入司员工都必须参加入司培训。没有参加入司培训的员工不得上岗。
4.6.2入司培训由管理部负责组织,用人部门配合。
4.6.2入司培训内容:企业文化、产品知识、业务知识、军训等。
5、员工转正
5.1试用员工试用期满须转正者,由试用员工填写《员工转正申请表》,报部门主管审批,并签署意见。同意转正的应注明转正后的工资。
5.2部门主管审批同意后,报分管副总审批,并签署意见。
5.3重要岗位,还必须报总经理审批。
5.4领导审批同意转正的员工,到管理部办理转正手续,予以转正定岗。
5.5转正定岗的员工从审批当月的26日起,享受转正定岗后的工资。
6、员工调动
6.1根据工作需要,公司有权调动任何员工的职务及工作地点,被调动的员工如借故推诿,概以自动离职处理。
6.2部门内部的人员调动(岗位调换),由部门主管提出,经分管副总审批同意,报管理部备案。重要岗位的员工还须经总经理审批同意。
6.3部门之间的人员调动,由调入部门填写《员工调动申请表》,经部门主管和分管副总签字后,交调出部门主管及分管副总审批,重要岗位的员工还须经总经理审批。审批同意的交管理部,由管理部下达《员工调动通知单》。
6.4奉调员工接到调动通知后,部门主管应于5个工作日内,其他员工应于3个工作日内,办妥交接手续到新的岗位就职。否则,以旷工处理。
6.5员工调动岗位后,按照新的岗位确定工资。
7、员工离职
7.1辞职
7.1.1员工辞职应于15天前,重要岗位(中层以上领导、业务主管及其他重要岗位)30天前,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报相关领导审批。
7.1.2在领导未批准前或虽批准但无人接替工作期间,员工不得擅自离岗、消极怠工、玩忽职守、不服从管理,否则旷工以论处,或停发所用薪资、福利。
7.2辞退:
7.2.1有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可辞退员工:
——公司结构调整、精简人员。
——因病休假一年内累计超过三个月的。
——因违法乱纪、嫌疑重大而被刑事拘留或提起公诉的。
7.2.2需要辞退员工,由管理部负责通知员工本人,讲清辞退原因,作好安抚工作。
7.3开除、除名
7.3.1有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可对员工开除或除名:
——假借职权营私舞弊者;
——盗窃公司财物、挪用公款、故意损坏公务者;
——不服从公司领导指挥,具有威胁行为者;
——利用工作时间,擅自在外兼职者。
——泄漏公司机密、捏造谣言或酿成意外灾害,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品行不端,严重损害公司信誉、利益者。
7.3.2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公司还将给予经济惩罚,并保留向司法机关起诉的权力。
7.4离职审批权限:
7.4.1普通员工离职由部门主管审核,报分管副总审批。
7.4.2重要岗位须报总经理审批。
7.5工作交接:
7.5.1经领导批准离职的员工,必须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填写财务、物资、工作移交清单,并填写《离职人员工作交接表》。
7.5.2交接工作应在监交人的监督下进行,移交人、接交人和监交人必须分别在移交清单上签字。
7.5.3交接工作及物品:
7.5.3.1保管的员工名册、印章、公司文件、相关资料。
7.5.3.2经管的财务、物资。
7.5.3.3在办理或未了结的业务及财务事项。
7.5.3.4负责管理的固定资产、家器具及办公用品。
7.5.3.5领用的工具
7.5.3.6公司的工作证、工作服、名片、钥匙及其他相关证件。
7.5.3.7其他属于公司的财务。
7.5.4《离职人员工作交接表》须经相关部门领导签字确认。
7.5.5办理离职手续时间为每天的17:00以后。
7.6离职审计:
7.6.1重要岗位人员(中层以上领导、业务人员、财务人员及其他重要岗位)离职,必须经审计部门进行离职审计,无违纪行为的方可离职。
7.6.2离职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在未了结之前,不得离职:
——离职人员同意贷给合作者的款项未收回者;
——离职人员借公司的款项或罚金未付清者;
——离职人员违约补偿金、赔偿金未付清者;
——其他未了结的款项。
7.7工资、福利结算:
7.7.1离职员工的工资、福利待遇的截止日期为公司领导批准离职之日。
8、本制度由管理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9、本制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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